因为在摩托艇附近,围了很多在附近巡逻的木船和木筏。
上面的人,也都在警惕着这面。
但是他们的警惕,在自动步枪面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而且刘闯发现,这埃文斯点射的时候,枪口移动的很有顿挫感。
就像是,用多大力,可以挪多远,已经是本能了。
这就是肌肉记忆吧?
刘闯也顾不得多想,立刻向附近的人射击!
砰砰砰!
这是枪声与刘闯的心跳声。
虽然刘闯杀过人,也不怕杀人,但是这种单纯的杀戮,他是第一次体验。
感觉,自然是不一样的。
转眼间,附近的海水,已经染红了。
那些黑鲨部落的土著,几乎没什么反应,就已经死了。
他们中,有几个人射了箭,但因为恐惧而射偏了。
其中一箭射在了埃文斯的胸口,然后被弹开了。
这种FAST战术服,在胸口的位置是有碳纤维板的,而且还有内置的合金板。
“用他们的木筏,上岛!”
埃文斯面无表情的说道:“怎么样伙计,还觉得没希望吗?”
“你可不像一个作家。”
刘闯说道。
“作家是本职,我退役后还做过佣兵。”
埃文斯一笑。
怪不得这么屌。
刘闯不得不承认,这家伙很强。
至少在枪法上,自己是比不过对方的。
也不知道格斗能力怎么样。
不过既然是做过佣兵,格斗能力肯定不会弱。
至少,也比他这个街斗的路数强吧。
二人快速上了附近的木筏,埃文斯一脚便将一具尸体踢入海水中。
对于生命的漠视,他做到了极致。
刘闯看了眼这些土著留下来的武器,皱眉道:“已经有弩了?看来,是丹拓他们教他们了。”
“只是弩而已。”
埃文斯不在意。
“我的意思是,丹拓他们传授他们如何制弩,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有了些话语权。”
刘闯道:“这些土著,都是崇拜强者的,能制作出弩这种比弓要先进的武器,在土著眼中就是强者了。”
“那又如何?”
埃文斯冷笑了一声道:“我会杀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