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再者,何以常有创生,其因何在?——这也没有人为之

1参看卷a,985a4。

2主动者在致使动变时,必预拟有某一目的,但阿那克萨哥拉言“理性”

时未说明此义。参看卷a,章七,98b8—12。

3这里所举例,以效因同于极因,参看卷z,章九,1034a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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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713。

说明。

那些假设创生有两原理的人,必须再假设一更高原理〈动因〉;那些信有通式为创生之本的人,亦当如此,事物怎样来参加,又为何要参加通式呢?所有其他的思想家1都得面对着这样的必然结论,智慧,即最高知识应有某物为之对反;至于我们,就没有这样的结论。凡属原始性〈第一〉事物均无对成;因为一切对成均具有物质,而物质所存仅为潜在;如以“无知”为任何知识的相对名词,这就得引出“无知”的对象以对向“知识”的对象;但一切原始事物没有对成。

2

又,可感觉事物以外倘别无事物,这就没有第一原理,也无秩序,也无创生,也无日月星辰,这就得象所有自然哲学家和神学家所说的每一原理其先将各有另一原理。但,通式或数苟确乎存在,它们也全不成为事物的原因;或者至少不是动因。又,一个延续体,其量度怎样从无量度的部分产生?

因为数不能作为动因或式因来创作延续体。但凡事物主要地为一个制造或动变原理者,它就不作为任何对成;苟作对成,它就可能成为“非是”

,或者,至少,其实现活动后于其潜能。

于是世界就不会是永恒的。但世上确有永恒实是;于是这些前提之一必须被抛弃。我们已说过怎样这些可得成为永

1除了柏拉图以外的思想家;参看“理想国”47。

2这里的论点是这样:哲学(即智慧)的对象为“第一级”原始事物。倘以“无知”为哲学之对反,则无知之对象应为原始事物之对反,但第一级原始事物是无对的。

3见于1071b19—20,即建立一永恒实现之原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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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形而上学

恒。

3

又,“列数”

,或“灵魂与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