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1a4—b25答案见于卷z1040b16—24;卷1,章二。
“一与这个”即“一与不等”
,“数与这个”即“数与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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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形而上学
的属性就不该冒称为实是。
但是,如果承认线点较之体更为本体,我们1看不到它们将属之于何种实体(它们不能存在于可见体中)
,这就无处可觅本体了。
又,这些显然是体的分解,——其一为阔狭,另一为深浅,另一为长短。此外,立体之中并无形状;石块里是找不到赫尔梅〈艺神〉象的,正方立体中没有半立方体;所以面也不在体内;若说面在体内,半正方立体的面也将是在正方立体内了。于线与点与单位也如此。所以,一方面讲来,立体是最高级的本体,另一方面讲来〈面线点与单位〉这些既有胜于立体,却不能举作本体的实例;这真令人迷惑,究属何谓实是,又何谓事物的本体。
除上述各节外,生成与灭坏问题也使我们面对着好些疑难。如本体先未存在而现时存在,或是先曾存在而以后不存在,这样的变化就被认为是经历了一个生灭过程;但点线面的一时存在,一时不存在并不能说也已经历了一个生灭过程。
因为当各体相接触或被分割,它们的界面在合时则两界成一界,在分时则一界成两界;这样,在合并时一界不复存在,归于消失,而当分离时则先所不存在的一界却出现了(这不能说那不可分的点被区分成为两)。
如果界面生成或消失了,这从何生成〈或消失〉?
相似的讲法也可用之于时间的当前一瞬;这也不能说时间是在一个生灭过程之中,却又似乎没有一刻它不在变异;这显示时间不是一个本体。明显地这在点线面也是如此;因为它们的定限或区分都与时间相同,可以应用
1意当指毕达哥拉斯学派与柏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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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76。
同样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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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六(十四)
我们最后可以提出这一问题,在可感觉事物与间体之间,2何以我们必得觅取另一级事物,即我们所谓通式。
数理对象与可感觉事物虽有些方面不同,至于同级事物可以为数甚多,这于两者却是一样的,所以它们的基本原理为数不能有定限(正如世上全部言语的字母,其种类虽有定限,为数则无可为之定限,除非你指定了某一个音节,或一句言语,那为之拼音的字母才有定数;间体也如此;同类间体为数是无定限的)。
若说可感觉事物与数理对象之外,并没有象所主张的一套通式存在,则其数为一而其类亦为一的本体将不存在,而事物之基本原理也就只有定类,不能有定数了:若然如此,这也就必须让通式存在。支持这样论点的人往往执持其旨而不能明晰其义,他们总是说通式之为本体就因为每一个通式都是本体,没有那一个通式是由属性来成立的。
但,我们若进而假定通式存在,并假定原理为数则一,为类不一,我们又得接触3到那些必然引致的不可能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