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回家。
我去了和厉琛当年最喜欢吃的饭馆。
一碗面,吃了一个多小时。
后来,我又去我们当年租的小屋附近的公园转了转,看阿姨大爷看了一个多小时的交际舞。
最后九点多。
我去了我工作的欢乐场的正对面,那家新开的livehouse。
在欢乐场里只要上班,每天下午六点就开始喝酒,喝到凌晨四五点。
三年,我都是这么喝过来的。
我明明已经千杯不醉了,可坐在酒吧里,一杯一杯不停的喝,竟然还是来了醉意。
斜对面的散座坐着一对儿小情侣,酒精上头后,小情侣在灯光昏暗下搂在一起接起了吻。
过去我和厉琛也这样做过,甚至他亲着亲着就来了兴致,在酒吧厕所,就要了我。
想到这里,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正端起要喝,突然伸来一只大掌,一把夺过了我的酒。
我慢吞吞的抬起头,已经有些迷离的视线,看到眼前有点模糊的人,怎么那么像厉琛?
我勾起笑,“帅哥,你好像我那个该死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