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第三战,黄金比蒙!

贝希摩斯头顶的双角类似于恶魔,巨大无比。

身体犹如最为强悍的老虎,充满了肌肉。

它的尾巴如杉木般挺直,肌肉如石头般结实,骨骼如铜铁般坚硬。

作为比蒙当中的特殊种,黄金比蒙更是拥有着黄金般的毛发,坚毅无比。

“这就是我最新的敌人吗?”

“可算是有了一点挑战性。”

烛九阴眼见贝希摩斯,只打量了一番,就能将贝希摩斯的实力判断个七七八八。

贝希摩斯的身躯也是极为庞大,有着烛九阴的十分之一,达到足足百里的地步。

这种体型,放在泰坦当中,也是极为强悍的地步。

作为掌握黑暗的妖兽,贝希摩斯在记载当中,除过上帝耶和华剑就没有东西能杀掉他。

是无敌的!

比蒙巨兽已经是如此,更别说是特殊种,加强了防御的黄金比蒙。

相传任何一只黄金比蒙的出世,就能造成世界大乱,只有上帝出手才能镇压。

“是的没错!”

“贝希摩斯是这个世界最为无敌的存在,不管是谁也无法结拜,只有上帝才行!”

“所以,这场我相信战斗,绝对能成为人类国运大比,至今最为强悍的一场对抗!”

听到林空的“友情”解释,休斯顿也是激动起来。

高举着双手,做着欢呼的姿态。

贝希摩斯是无敌的!

这点在西联邦众人看来也是极为广为流传的一件事。

“那肯定啊,黄金比蒙除过上帝耶和华还有东西能战胜的吗?”

“绝对不存在!”

“开玩笑,fuck龙国,还以为自己能赢啊。”

“这下总算是有点认知了吧,比蒙就是无敌的!”

听到不管是林空还是休斯顿都认为黄金比蒙无敌。

西联邦的观众们自然是信心拉满,根本就不认为自己会输。

殊不知,上一个说自己无敌的湿婆,现如今还在自闭当中。

被杨戬和姜子牙接连挑翻,先前和杨戬还好,打的算是激烈。

和姜子牙,那就是纯纯的被戏耍,被玩弄了。

在林空看来,其他国家无敌的神明,在龙国可不好使。

“无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