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
在姐夫林平的金钱攻势和权力攻势下,李景甜和其约法三章。
其一、新公司的资金动用和各种方案制定,林平有知情权!但不能干涉。
其二、这公司的新员工,她有权利自行任免。
其三,包吃包住,年薪不能低于百万!
好家伙!这也就是你李景甜敢蹬鼻子上脸,中间加条件啊。
你要换了任何一个人,大富豪老板找到你,给你一个公司当总裁。
你就可劲儿偷着乐吧,谁还敢叫条件?
你听听要年薪百万,这是人说得出来的话吗?
当然了!林平作为她的姐夫,反正所有一切都是他们一家人的事情,别人也干预不了是吧?
所以不出意外的是,林平直接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