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方政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生气,本来这个事情是可以好好解决的。村里的事情,那都是前门后院的自家事。多找几个德高望重的长辈做做工作,跟他母亲好好说,只要他们同意,村里花点小钱帮忙拆一下也就解决了。
现在非要搞强拆这一出,把一个有理的事变成了无理。村委会当然是没有强拆权力的,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行为。连法律都违反了,自然没有任何道理了。
所以,现在把事情闹成这样,摆到了许哲茂面前,这些村干部的愚蠢行为,让县里一下被动了,当然让他气不打一处来。
林方政却看向一旁的信访局长苟博明:“这个案子法院已经受理了,为什么还要搞到信访这里来?”
按照法律规定,已经由法院受理的案件,当事人是不能再上访的,如果上访,信访局不能受理。
这是尊重法律的表现,试想,那边法院已经在审,结果他这边还在信访。结果法院那边判决下来后,信访这边,领导一拍脑袋做出了与法院判决相反的决策。那不是瞎搞吗?法院的权威何在?
但现实是什么呢?老百姓还是信访不信法,哪怕法院已经判了,只要没实现他们的目的,还是会到处上访。
中国特色的信访制度就是这样,老百姓宁愿相信青天大老爷,也不相信法院依照法律做出的判决。
苟博明也很无奈:“林县长,这个案子我们按法律没有受理,他们是知道许书记和您要来,非要上访的……”
林方政眼睛一瞪:“非要上访你们就推到许书记面前?!你们懂法也不按法律办事?!”
领导接访的案子,除非是亲自选定的,一般由信访局事先安排。也是尽量选一些还有解决空间的,对于不是县里权限能解决的,肯定不会贸然推到领导面前,那不是让领导难堪吗?
所以,今天这三个案子都是信访局安排的。在明知这个案子不该受理的情况下,还推到书记县长面前,苟博明脑子也是进了水吗?
这个时候,那个穿着法院制服的年轻干部开口了:“许书记、林县长,向二位领导汇报一下,这个案子是我建议信访局这么办的……”
许哲茂神色不悦:“你是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