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闵炳篇(五)

六皇子出生了。

他的母妃是个锋芒毕露的,连带着六皇子亦是个争强好胜的性格。

他也确实聪慧,三岁便能把《百家姓》倒背如流,四岁就读《三字经》、《千字文》,五岁那年,出口成诗,且平仄韵律皆通。

先皇拿出太子八岁时才作的诗和六皇子的诗比较,竟还要逊色些许,先皇高兴至极,当即赏赐六皇子仆人金银若干,当时我已十三岁,可先皇仍是下旨,让我去做了六皇子的伴读。

理由也简单得很,我成绩样样拔尖,莫说是国子监了,便是放眼全国,我亦是顶尖的,他的六子亦是拔尖的人物,由我给他伴读,才最为合适。

我虽和阿庚走得亲近,但我的才华亦是有目共睹的,十二岁那年,便中了举人。人人皆议论,我参加科举,必定是一举高中、稳拿魁首,又有父亲为我搭桥铺路,将来势必官运亨通、青云直上。

故而皇后想让我成为大皇子的伴读,向先皇讨了好几回,先皇始终没松口。可六皇子一入学,他便大笔一挥,把我派去了六皇子身边,一向心高气傲的皇后如何能忍?

那段时日她同先皇闹了许久,非但没让先皇回心转意,反而闹得龙心不悦,连带着太子爷额跟着遭殃。

自古以来,储君一位,能者居之,尤其是一出生便被封的太子,东宫之位坐的最是不稳当,后头的皇子们,倘若出了更加贤德的,早晚会被人从太子之位上拉下去。

六皇子,无疑是这个把他拉下太子位的人。

我又清楚阿庚对皇后母子的仇恨,便开始通过伴读,一步一步渐渐获得六皇子的信任。

可那段时间,我只顾着在六皇子面前刷好感,全然忘了,我已经有许久没有正经地和阿庚坐在一起,品茗论诗了。

那一日,六皇子下学后,我把他送回宫中,刚要回府,一转身,便见到冷着脸的阿庚。

“跟我走。”

冷冰冰的三个字,让我心下一慌,我同他走到角落处,刚要询问他可是有事,他忽然停下,抽出早已经准备好的匕首,一下抵在我的脖子上,悲痛又恼怒地盯着我的眼睛,咬牙切齿问:

“是不是连你都要离开我了!?”

“你何出此言?”我吓得一动也不敢动,茫然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