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陈恒慢慢行军。
每天只走三十多公里,陈恒就命人停下来安营扎寨。
“杀猪宰羊,犒劳所有的民夫和战士,可劲的吃。”
陈恒说道。
“遵命,大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民夫们这才知道自己押对了宝,满脸喜色的去灶饭了。
回去的路上,陈恒才发现,滨河平原的风景不错。
只有心情好了,才能欣赏到美的风景。
至于他们追车队的时候,只顾着赶路了,哪有时间欣赏风景?
“大王,这是您的烤肉,是我亲自为您烤的。”
明月玉拿着一块烤肉走了过来。
“嗯,你吃了吗?”
陈恒接过烤肉咬了一口,油汗顿时顺着他的嘴角流到了胸膛上,看起来又脏又腻。
但偏偏,陈恒面前却站着一个青水出芙蓉的超级大美女。
明月玉的心理活动很活跃。
陈恒前面答应娶她,是因为她身后有一个富庶的家族,可现在,自己的家族没了,不知道陈恒会不会娶自己,自己不会去给陈恒当个丫环或者宫女什么的吧?
一时间,明月玉有些自卑起来,背也稍微弓了一点。
“王妃,你坐我旁边吧,这种事,以后让下人做就行了。”陈恒指了指自己的旁边。
“啊?大王,你,你叫我什么?”明月玉睁大了卡姿兰大眼睛。
“我叫你王妃啊?差点忘了,我还没娶你过门。”陈恒笑道。
“不,没关系,我喜欢大王叫我王妃。”明月玉挺起了小胸脯。
“爱妃,坐我旁边吧。”
陈恒继续说道。
“是,大王。”
她乖巧的坐在陈恒旁边。
就在此时,天空中传来了角鹰的尖鸣声,在陈恒的上空盘旋飞舞。
陈恒赶紧伸直胳膊。
“小角,我在这里,下来。”
接着,他整个胳膊一沉。
小角现在的体重差不多有四五十斤了,再加上下冲的力量,要不是陈恒的力气也大,差点架不住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