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陈恒从床上站了起来。
苏曼帮他穿上了内衬,皮衣,皮衣上面有一个X字背带。
背带上带着三管猎枪,两枚烟雾弹,一个腰包,腰包里放着两轮射击的弹药。
不仅如此,还有兽皮腰带,腰带上挂着弯刀,匕首,还有存放肉干的袋子,加上一个水壶。
其实,陈恒还有头盔和胸甲,但是,太重了。
光是他的日常用品,就已经重三四十斤了,如果再穿上胸甲和头盔,会拖垮机动性。
陈恒走出了窝棚。
武装部的人,正在两两一对的给各自装备全身。
他们的穿着和陈恒差不多。
内衬外面是皮甲,皮甲上有X字背带。
背带上挂着三管猎枪,烟雾弹,弯刀,匕首,弹药,干粮。
然后,最外层,就是一层兽皮大衣了。
由于没有完整的兽皮,所以他们的兽皮,颜色各异。
有黑色,灰色,土黄色,藏青色。
但无一例外,他们的款式都差不多。
皮衣外面罩大衣,个个拉风无比。
此时,一个高大的人影走了过来,正是火烧天。
他也和陈恒一样的装扮。
“哇!好勇猛啊!”
土著妹子们围在四周,欣赏着这群猛男。
有几个战士摆了个冷酷的造型,引的土著妹子一阵尖叫。
“好帅啊!”
丁可儿看着这些英气勃勃的战士,眼中冒出小星星。
开玩笑呢,武装部的服装,是由苏曼参与制作的,她曾经是有钱人,知道如何利用版型,把男人的阳刚气与帅气混合在一起。
哪怕是在没有工业基础的荒岛上,她依旧打造了一支近三十人的帅气之师。
最重要的一点,男人穿上霸气的行头后,战斗力就会爆炸一些。
如果男人穿的像乞丐,战斗力就会弱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