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暗戳戳地讨论起这起交通事故来。
梁诗阁进行了代入,他当过交警,所以对于司机的心理相对了解一些:“正常情况下,如果对面的灯光过于刺眼,下意识的反应应该是踩刹车减速,而不是猛打方向盘,所以从这点看的话,肇事车辆不但没减速,反而加速撞上林小彩的车,这就有点不合理了。”
齐国伟拧着眉头道:“你怎么知道他是加速了?”
“你眼瞎啊,没看到报告里写着吗?那里没有监控,肇事车辆也没有行车记录仪,但林小彩的车里是有行车记录仪的,当时对面的车辆确实闪了大灯。”
“林小彩的车速六十码左右,如果肇事车辆与林小彩是平行行驶,哪怕是被灯晃了眼而误打了方向,这个车速撞上去,事故不可能这么惨烈,而且从林小彩车身的损毁程度看,是受到了猛烈的撞击。你可以试试,两车以六十码的速度并行,发生碰撞时能让车损毁到什么程度。”
“所以,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车子是加速冲上来撞上的,这样才能将车撞出路外十几米。”
梁诗阁的分析很有道理,齐国伟的眼睛就眯了起来,看来他的直觉没有错。
梁诗阁接着道:“顺着这个思路分析下去,至少这个肇事车辆是有问题的。”
齐国伟道:“那个闪大灯的车辆呢?会不会也有问题?”
“那得要看到具体的视频再作分析了,毕竟很多司机夜间开车都有开大灯的习惯。”
齐国伟立即打电话给莫霄霖,让他把林小彩出事时的视频发过来。
莫霄霖哀号了一声道:“我特么成你秘书了。”
“你快一点,别磨磨叽叽的。”齐国伟可不管他是公安局长。
视频很快发了过来,两人在手机上看不大真切,梁诗阁直接把视频发给了以前事故科一同事,让他用专用设备给查看一下。
十几分钟后,那位同事回复说,有五成把握可以确定,对方的车并不是一直开着大灯的,是在事发前三秒才开的大灯,而且从灯光的颜色来看,应该是后改装的氙气大灯,这种灯的最大特征就是灯光贼特么亮。
前车故意开大灯,后车故意加速撞上去,这让两人嗅到了浓浓的阴谋气息。
这时,梁诗阁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如果真的是为了杀人灭口而刻意制造车祸,大可以直接加速进行撞击,根本没必要利用氙气灯来做掩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