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束玫瑰

陆清歌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沉默了很久,最后开玩笑般的对宋言说:“因为……你很可爱。”

“这算什么理由!”宋言顿时瞪大眼睛,哭笑不得。

为什么呢……

陆清歌在心里深深叹了口气,眼神愈发幽深起来。上辈子自己被傅裕挟持,宋言不顾一切的救自己被傅裕的手下一枪打死。那时候,她才知道这看起来冷漠无言,总是待在角落里小朋友有多爱自己。

车驶入一条林荫小道,宋言盯着窗外好奇的张望,陆清歌看着她稚气未脱的模样不禁失笑。要知道,在她重生前,宋言在宋家集团几乎接近倒闭的时候,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家,雷厉风行,铁血手腕被人称作“冷面修罗”。

陆清歌性子不算热络,对人只是表面礼貌,不爱掺和争斗,自从她哥哥被人算计断腿之后,就更不爱搭理各方的勾心斗角了。上辈子宋家被人暗算声誉一落千丈的时候,她也只是稍微帮衬了一下。

陆清歌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她看了眼身旁的宋言,暗暗下定决心这辈子至少护着宋言,不让她那么苦。

这边的房子都是独栋洋房带一个花园,陆清歌向来喜欢玫瑰,她的院子里种满了艳红的玫瑰,不仅如此就连她衬衫的纽扣清一色纹的都是玫瑰。所以大家对她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称呼——玫瑰小姐。只不过这位玫瑰小姐不像玫瑰一样热烈逼人,而像月亮那般温和疏离。这般人物是必然成为无数人心中的白月光和朱砂痣的。

纵使宋言事前听说过陆清歌玫瑰小姐的外号,还是被这满园的玫瑰所惊艳。

一进屋子就闻到让人食欲大开的香气,宋言的肚子不成器的叫起来,陆清歌领着她洗过手之后,就上了饭桌。

宋言想得很开,自己不过是宋嘉玉捡来的流浪狗,对这位陆家的掌上明珠毫无利用价值可言,不如既来之则安之。

宋言今年15岁,读高一,本来她在原学校已经读了快半学期了,被宋嘉玉接回来之后,这祖宗大手一挥把她塞进了b市最好的中学——三中。三中里的学生,要么有钱,有么有权,要么成绩优异。这三样至少得占一样。

因为宋言身份敏感,被教务处主任送进了尖子班4班。本来宋言在原学校混的还不错,她长得好看,性格也不错,成绩优异颇受老师和同学喜欢。

来到这里之后,宋言学习本来不差,但无心学习,而且小城镇的教育资源没有大城市的好,老师讲的课有些提问让她没法回答,学习也就荒废下去了,不久前的期末考试她考了全班倒数第二。

倒数第一是在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从来没打算学习纨绔子弟肖闵。但要知道,这位肖闵同学的英语成绩是满分,正在准备雅思打算出国留学。宋言这个成绩的确是不太像话。

吃过饭后,宋言才有几分力气打量这个房子。

北欧装修,蓝白色调,整体色彩以冷色调为主。给宋言第一感觉就是漠然,那种来自骨子里的疏离。其实这个颜色并不压抑,只是很冷。大抵也象征了房子主人的性格。

陆清歌似乎有事没做完,她带着宋言去到给宋言准备的房间后,就回书房处理公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