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官兵是怒火上来了:“给你们机会你们不要,那就按照律法办吧。”
说着,询问季昌明一家到底损失了多少钱财物资。
季昌明每说一样,流放的队伍里都惋惜一声。
大家心里都觉得,季昌明一家也太惨了。
好不容易买回来的东西,竟然就这么叫几个混混给偷了。
又厌恶混混,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不说。
真是死不悔改。
官兵的想法大致也是如此,只还多了一条——季昌明大方。
这钱财放在季昌明手里,官兵们总是能有点儿好处的。
苛刻一点,全都弄过来也不是问题。
可田旺这等猥琐小人,抠搜可见一斑。
如今更是把钱全都藏起来了,打成这样都不说!
这在官兵们的脑子里,那完完全全就是——你把属于老子的钱给吞了!
于是按照大虞律法,凡偷窃一两银以上,砍一指,砍完为止。
凡偷窃百两以上,百两断一肢。
季昌明丢失的“全部家产”跟可见物资,笼统算作四百两,四人分摊。
官兵把人押走,明日就近押送至监牢统一行刑。
季昌明只问了官兵四人之后,官兵说待行刑后,伤口长全之时,跟随下一批流放去往苦寒蛮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