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他做笔录的时候不是已经报过自己的姓名身份了吗?现在又明知故问,搞什么名堂?
“对啊,我是。”
“李春民同志,我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们今天过来,是找你调查一个案件的,还请你配合。”
今天来的两个公安同志和昨天来的两人不是一个部门的,负责调查的案件也不同。
李春民一时间更懵了,茫然的问道,“什么案件?昨天我被人打了,报了案,已经有公安同志来找我做笔录立了案,我已经把知道的线索全说了,还要找我调查什么?”
“李春民同志,我们今天是来调查你的工作失职行为的,有人举报你以权谋私,公报私仇,还乱搞男女关系,上面派我们来跟你做个笔录。”
两个公安同志的声音严肃而又冰冷。
其实这个举报案他们已经暗中收集到了很多证据,足以给李春明定罪了。
不过抓人也要按流程走,做笔录肯定是少不了的。
这是形式过场,必须走的一个环节。
这也是给当事人一个辩驳的机会,如果当事人是被冤枉的,可以自述证词,或者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李春民一听这话,脑子里嗡的一声,彻底懵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