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做了上市公司,跨国公司的高级出纳师。
一边工作一边做慈善。
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太了不得的慈善,就是有余钱了便捐给从小收养自己的孤儿院。
画面一转,她按揭了自己的小窝,趴在床上看小说,一条肉乎乎的阿拉斯加呆萌的趴在她身边。
她看着看着便哭了,哭着哭着便睡着了。
夜里,手机里突然发出强烈的光线,将她与身旁的阿拉斯加吸到了书里。
醒来时,便瞧见了凌修辰那张帅得眼花缭乱的脸。
洛烟眉头紧皱的睡着。
她知道,那个十三岁突然变得聪明的小女孩就是她。
可为什么为在十三岁那年突然变得聪明呢?
她又为什么会被吸到书里呢?
就在她一脑门子问好时,画面再度一转。
一个眉眼轮廓与她生得近乎一模一样的小女孩从天而降,掉入了一处洞穴之中。
小女孩浑身剧痛,艰难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没走几步,便被什么东西绊倒了。
低眸间,便瞧见一个生得极为英俊的男人,浑身是血的躺在地上。
只瞧了一眼,十三岁的小女孩便丢了一颗心。
她原本是来千里寻夫的。
这个男人,该不会就是龙族的大皇子吧?
女孩想要在他身上找到些许的信物,但翻来翻去却并未找到那块可以证明他身份的玉佩。
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心态,她决定救下他。
其实也不仅仅只是因为善良,还因为他真心生得好生的英俊。
他用美色,掠夺了她的心。
即便他不是她的夫君,她也想要将他救下来。
为了让他活命,她利用锋利的石块划破自己的手腕,用血养了他三日三夜。
那三日三夜的时间里,她只觉自己的精神力越来越差。
体内的三魂七魄,似是都要离她而去。
第三日,她再也撑不住,在喂过他血后,倒在了他怀里。
模糊的意识中,身体传来了剧烈的疼痛。
体内的三魂七魄,再也无从凝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