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美娟语气生硬地截断了他的话,自顾自道:“就好比王爷现在口口声声说喜欢我,可是你认识了我多久?”

“我掰着手指头算一算,最多不过也就是二十六天,这二十六天,你是如何确定你真的喜欢的就是我这个人,而不是我这张脸?”

“如果我不长这个样子呢?又或者说,如果我压根就不是我呢?你还会喜欢我吗?就算喜欢,这样的喜欢又能维持多久?”

面对齐美娟叽里呱啦说出的这一大堆问题,宁大志一个也回答不上来。

他从来都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他的情商几乎等于零。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样用最直观的方法,去向齐美娟表示,他喜欢的从来都不是她的外在,而是她那份有趣的灵魂。

好看的皮囊,这世上多了。

作为摄政王的他,手揽大权,可以说已经是凌驾于万人之上的存在,

要找美艳女子,怕是一抓一大把,齐美娟的容貌虽然出众,但也不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美人。

宁大志看重的,也从来都不是这些。

他喜欢齐美娟,是喜欢她睡觉时要夹腿抱着抱枕,喜欢她吃泡面时要先卷两圈,喜欢她总有许多古灵精怪天马行空的本领,喜欢她钻狗洞,喜欢她主动牵起自己的手,喜欢她为自己包扎伤口的时候,系出的那个蝴蝶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