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已经穿书了,还不如跟着宁大志去京城见见世面。

只是奇怪的是......他堂堂一个摄政王,干嘛起一个这么屌丝的名字?

你这名字当主角,这书都没人看的好吧?

宁大志坐在她对面,温声道:“多谢齐姑娘对这两日对我的照顾,若非你,昨日万般凶险,我只怕也很难熬过来。”

“齐姑娘大恩大德,宁某没齿难忘,待来日若有机会,一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你别下次一定了,就这次吧!”齐美娟说话的时候,手偷偷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掐了一把,但不知怎地,却并没有感觉到疼。

于是她使足了劲又掐了两下,直到坐在他对面的宁大志闷哼了一声:

“齐姑娘有话不妨直说,实在不需要......掐着宁某的大腿,有些疼。”

“啊这......不好意思,我掐错了......”

齐美娟满是尴尬地将手收了回来,而后故作委屈,瞪着眼睛打算等眼睛一会儿干涩了,能有眼泪掉下来,

“其实我私心里,也是有求于宁公子的。宁公子别看我现在在这儿村里住的算是体面的,但你不知道,我其实日子过得,比猪狗还不如。”

她掩面,装出一副哭腔来,“我家那所谓的丈夫,其实是他花了五两银子,将我从母家买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