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七七带于秀秀去看了她和冯巧两个住的地方。
将钥匙交给于秀秀。
于秀秀比林七七勤快,当即就想打扫,被林七七拉住了。
“大伯母,你和我娘先在招待所住着,等这些旧木头,煤渣都被弄出去,屋子里通通风,你们再住进来。”
去招待所,是和林青书一起去的。
他帮着扛行李,又给交了五天的房费。
至于介绍信,工作证那些,都用的于秀秀的,等冯巧来了,再登记个名字,就能入住了。
房费不贵,但也不算便宜,一晚上四毛。
但是比起一个月九毛住阁楼的房租,绝对算天价了。
招待所一共两层楼,于秀秀住的是二楼最靠里的位置。
到了房间里面,林七七才知道,这四毛钱花的值,里头有单独的厕所,还有一个可供放衣物的衣柜。
而且空间很大,估计得有三十来平。
这么一算,要是那种懂享受的,一个月都住招待所,也只要十二块钱,比寄宿舍要强得多。
只可惜,现在还是以艰苦朴素过日子为主。
这四毛的房费,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是天价,是不该花的支出。
林青书将行李放下之后,就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