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她不会遇上危险,就是遇上了,她肯定第一个跑。

教室里,几乎都在讨论这件事,且越传越离谱。

“我估计那是个一个变态歹徒,专门割人家的舌头和眼睛做下酒菜,咱们以后还是结伴上下学吧!”

“就是,肯定是拿去吃了!”

林七七:“……”

上午头两节课,不管是学校老师,还是学生,上课都有些注意力不集中。

直到第三节语文课,班主任王老师来宣布,林七七上次那篇作文,在市里比赛得了特等奖,并且还会被刊登在本市的报纸上。

瞬间一片欢呼声,纷纷向林七七。

王老师继续开口,“这次作为比赛,是市里宣传部主办的,除了奖状,还有会奖励!特等奖是一只钢笔!”

当王老师举着英雄牌钢笔的时候,教室里更是发出一阵阵羡慕的声音。

这个年代,一支普通钢笔是五毛到八毛左右,林七七的钢笔,是上头检查的时候,林忠良顺的一支钢笔,不是什么大牌,但顺在好用。

至于英雄牌钢笔在供销社售卖的价格是三块五一支,一般只有知识分子或者家里条件很不错的,才用得上这支钢笔。

穿衬衫的男同志,将钢笔别在胸前的口袋上,别提多好看。

“另外,咱们学校也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