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吧,打吧,狗咬狗,不就是这么开始的吗?

吃完饭,林七七不用洗碗,她直接回了房间,结果她发现自己的书包被翻乱了。

书包里的书,被扔在地上,还被踩了好几脚,脚印都在。

随便捡起一本,开头第一页就被写上了‘贱人’两个字。

那熟悉到不行的狗爬字体,不是林天宝的手笔是谁的?

字写成他那样,估计撒把米,让鸡印个脚印,都比他写的强。

林七七捡起地上散落的书本,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下,她作为备份的那份作文不见了。

看来,贼不是外头的人,是家里的人。

林七七等着看好戏!

……

隔天,林七七去学校,刘征又给林七七三根麻花,他笑得比昨天还灿烂。

脸颊上的肉,都挤成了一团儿。

除此之外,林天宝还问林七七,“你那小叔,昨天回去之后,找你麻烦了吗?”

林七七:“他是你打的?”

“你怎么知道?”刘征双眼冒星星,看向林七七的目光满是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