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他还没有这样的文采。
写的是席慕蓉的诗。
因为这首歌的灵感,就来源于她的这本诗集,以及这首同名诗。周远昨天特意拜托老妈买回来的,诗很短,他很轻易就背了下来。
“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浪潮却渴望回到土地……”
周远的字迹其实不错,这也是后来工作时历练出来的。
中文如此,英文亦然。
他也没想到在后来电脑和打印那么普及的情况下,反而会锻炼出来了自己的硬笔书法。
因为当时有个旧家坡的客户,很多时候会用到手写的文件,非常注重书写的仪式感。对方是第三代华裔,汉字就写的很不错。周远不希望在外国人面前丢份,于是开始苦练。
其实硬笔书法很好练成,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困难。
话又说回来。
写完了中文版,周远又一时兴起。
居然将这首诗翻译成了英文。
还用他非常擅长的花体字写了出了来,整体观感到是非常赏心悦目。
周远极为得意,趁着乔珺红拿手机很焦急地发短信的时候,悄悄将纸塞到桌下,碰了碰林浅语的腿。当然他不是直接上手,而是用纸作为媒介。
林浅语猝然一惊,本以为受到了欺负……
但反应过来是周远的方向,低头发现是一张纸,这才接了过来。
当刚看到上面的文字时,忽然瞳孔地震。
她知道周远的字迹其实不错。
即便做理科题的时候书写的大部分是数字,但偶尔需要写字的时候,能看出来周远其实是有笔锋的。
但,这首诗他写的格外好,在她看来,比任何人写的都好。
尤其是旁边的英文花体字,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
可话又说回来……
这是,周远写的情书吗?
林浅语并没有读过这首诗,一时间大脑不由得开始短路。
如果是情书的话,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