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和那几条狗的尸体,就这样留在了木屋里。不是我们不想把他埋了,是我们没有必要这么做。古人常说,入土为安。如果我们埋了大汉的尸体,对那些被大汉杀死的人显然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可是,我们又不能放着不管。
木屋里的那把猎枪,暂时交给张四保管,而和猎枪配套的子弹并不多。于此可见,大汉还有同伙。只不过,我们并不知道大汉的同伙在哪儿。
不过,至少我们可以肯定一点,这个大汉的同伙,一定不在不归山。大汉的同伙,一定是定期给大汉送食物和一些生活必需品。当然,也包括了子弹。
不然的话,就我们在木屋里找的这些子弹,根本用不了多久。
所以,如果将大汉的尸体就这么放在木屋里的话,要是被他的同伙看到了,那可就不好办了。
如果说大汉被他同伙发现的时候,我们已经离开了不归山,那倒也无所谓。毕竟等到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自己会在哪里。所以,大汉的同伙也找不到我们。
可是,从现在子弹的剩余情况来看,要是大汉的同伙送补给品的日子就是这几天的话,那我们可就有些麻烦了。
所以,我们商量了一下,将大汉和那三条狗的尸体拖到了外面,一把火给烧掉了。之后,我们将现场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便急匆匆的离开了。
其实,仔细想一想,我们的这种做法说不上对错。要知道,木屋里的血迹我们没有办法处理干净。等大汉的同伙发现了那些血迹,一定也会猜到些什么。总不能我们一把火把那木屋也烧了吧!这么做的话,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不过,把那个大汉和狗的尸体烧掉了倒也无所谓,说不定那个大汉的同伙笨,以为木屋里的那些血迹是别人的也说不定。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活着,这也算是最幸运的事情。至于那个大汉是不是有同伙,同伙什么时候来,就走一步算一步吧!
处理完了大汉的事情,我们又朝着山上走去。根据刘师父日记上的记载,只要过了山腰,就很容易遇到不归山苗族人。所以,我们要在天黑之前,赶到不归山山腰处。然后,在那里休息一晚,做好准备之后,第二天早朝山顶出发。
我们一行人除了幕汐怡意外,基本上都没受伤。小蔡的情况,已经好多了。虽说幕汐怡受的伤不重,之后也用我们带来的药做了处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有些放心不下。
倒是幕汐怡,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得多。这可能和她的性格有关。她从小和她几个哥哥在一起玩,跌跌碰碰的并不奇怪。所以,幕汐怡丝毫没有在意身上所受的伤,依旧兴致勃勃的左顾右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