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因为分手吵了好几回,最终还是分手了。
墨森一气之下,干脆就答应了厉明珠的请求,还借着喝醉了酒,在林宛家的晚宴上,吻了她的额头,坐实了两个人的恋情。
其实,墨森当时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要报复蓝皓宇。
在最新的大学生辩论赛中,墨森是蓝皓宇的手下败将。
两个人在很多方面都是竞争对手,除去体育比赛。
但不管是比什么,墨森都略逊蓝皓宇一筹。
现在,他和厉明珠在一起,至少让墨森觉得,他能正大光明地从蓝皓宇的手中抢走他喜欢的女人,是他的成就。
而这一切,厉明珠却是毫不知情。
出了图书馆,被墨森这一番话伤到。
厉明珠只颓废了两秒,便又追上了他:“我没地方可去,还是你去哪儿,我去哪儿吧。”
“这可是你说的?”
墨森突然有了主意。
他最近在一家酒吧驻唱。
他喜欢酒吧的气氛,喜欢唱歌时,忘我的感觉。
厉明珠没想到,墨森竟然还是酒吧的驻唱歌手。
那种颓废的感觉,真的让他给她的好感度又上升了好几度。
厉明珠跟在墨森的身后,还给林宛发了一条消息:“宛宛,快来听阿森唱歌,你一定没有听过。
我也没听过。”
林宛收到这条消息,只觉得好无语。
这个女人,简直对墨森着了魔。
那个男人有什么好?和眼前的蓝皓宇比起来,简直不是一个段位好吗?
林宛便赌气道:“不去!”
把这两个字发了过去。
接下来就没了消息。
这时,蓝皓宇发疯发够了,把篮球还给了之前的那位同学,跟他道了谢。
他那样有礼貌,又那样帅。
一旁的女生早已尖叫连连。
那男生便点点头,算是接受了他的道谢。
其他女生都暗暗想,以后要时不时拿个篮球在手上才行。
这样遇到蓝皓宇,有可能就有机会得到他的一句感谢了。
蓝皓宇还了篮球,一下就冲到了林宛的面前,脱口道:“你是厉明珠的好友吧?”
林宛的脸一下就红了,大大的眼睛瞪着蓝皓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男神在跟她说话吗?是吗?是吗?
林宛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
蓝皓宇却是没什么耐心。
“她在哪儿?”
“谁?”
“厉明珠。”
“哦,她应该是去听墨森驻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