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第一桶金

红途漫漫 佚名 2878 字 2个月前

参加工作之后,顾云来总算知道什么叫作钱了。第一次有人像他行贿的情景,顾云来记忆犹新。二十万是个什么概念,可以把大伯家的房子推了原地加盖三层还能余下一笔存款。你那时候顾云来刚刚买了房,手里也紧得很。

他应该收下这笔钱的,那人说项目组人人都有份,您不必介意。

一件坏事人人都做就不算是坏事了吗?

顾云来想起一个词,叫“堕落的深渊”。这个在入职之前的党风教育上经常出现的,是说有一就有二,如此快捷的来钱方式,没人能经得住诱惑不来第二回的。而且你的胃口会越来越大。许多落马的官员,都是这样一步一步被拉拢腐蚀的。

至于顾云来有没有收下这笔钱,连那个行贿的人自己都不知道。后来东窗事发的时候,那人努力回想,说好像是给了,可是回到家,这五十万却又原封不动出现在自己包里了。他实在想不出顾云来是用什么方法把这笔钱倒了一遍手的,那可是二十万现金,有一定的体积的。总之,就是没有送出去呗。

经过调查,顾云来当年的受贿事实不成立,他也成了那一次项目组唯一幸免于难的。后来就升了科长。

这件事,也成为城建局流传已久的一件悬案。

按行贿人的说法,定顾云来一个受贿未遂也是可以的。但他说得模糊不清,钱又确实没有送出去,顾云来算是在危险的边缘走了一遭。

现在局里面还有人在时不时的分析当时的情况,现在想想其中是有很多操作空间的,因为从行贿到案发中间经历了两年的时间。

顾云来告诉他们,茶余饭后,你们可以聊点愉快的话题,事情已经定性了,你们就别替纪检委操心了。

至于事情的始末,顾云来确实是退还了那笔钱,但不是当时。顾云来用这笔钱做投资,一年就挣出来还了。他跟那人串供,你不能说钱还了,这个行贿受贿的过程依然成立,你直接说是没有送出去就行。如果事发了,你得进去几年,出来之后也得考虑自己的出路。你出来之后我给你两成股份,你一样可以吃喝不愁。硬要鱼死网破的话,你就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那个人现在东南亚过得美滋滋。

顾云来当时的投资没有直接在国内运作,二十万一笔风投虽然不算多,但是他眼光独到见效快。现在公司运营还不错,顾云来当时只有三成的股份,分了两成给那个人,自己一成。一年的分红也将将十万而已,那也算是沐辰的第一桶金,加上工资够生活。

这么找刺激的事情,顾云来是不想再干了。纪检那些调查审讯的手段,他也不想再经历。所以他就真的没再收过钱,转而以幕后合作入干股的形式。万鑫来正式投入运营之后,他已经不缺钱了。

但是面临钱财困境的普通人依然很多。林果其实怂怂的,大家都知道。他也想学,顾云来的故事对他触动很大,想通过正常的手段挣到钱,只是他担心负担不起老校长的补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