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的钱就给一半?”有人不可思议:“他不是说摩托车才能卖五万吗?他竟然才给一半?”
“要不怎么说这人无耻呢。”有人鄙夷:“真不是个男人。”
因为原告马上高考,所以法官决定他高考后再重新开庭。
百姓们有些失望,还以为能立马判决呢。
最好判这个男人给儿子二十七万!
然而后面法官说原告的要求在法律层面上不太能行,因为之前已经签订了每月一百元的协议,到现在协议已经履行完了。
百姓们:!!!
看来在后世是不能随便同意什么协议的,竟然是有法律效力的!
有妇人着急:“这女的也太草率了,一个月一百块钱的抚养费也签,这不是苦了自己和孩子吗。”
“她前面说了,是急于摆脱这个人。”有妇人表示理解,能尽快离开泥坑,谁不愿意快一点呢。
也是没想到这种男人的无耻程度没有下限。
【时间很快就到了再次开庭的时候,法官早就和两人商量好了解决的方案,这就是开庭确认。】
有人听到解决的方案,叹息:“一次性给四万块,大学四年每一个月两千块,合计也就十三万左右……亏大了。”
“这种男人愿意拿出这些钱也行了。”有人说:“再多估计就不愿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