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制定律法如此大事,不可能刚刚十岁的朱标的一番话,朱元璋就言听计从的。

但是,他这番话,确实给了朱元璋极大的触动——开一代风气之先,站在百姓这边,无论哪个理由,都是朱元璋的平生所愿。

很快地,朱元璋招来了李善长、宋濂、刘伯温、胡惟庸、杨宪等谋士议论。

终于,三个月后,一个新的吴国衙门成立了。

在这衙门前面,离着一座石碑,上面写了朱元璋的约法四章。

“其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其二,法不追溯即往!其三,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其四,国之用刑,除谋逆外,疑罪从无。”

落款是吴王朱元璋、吴国世子朱标。

并且立下誓言:法可易,纲不可易。后世子孙更改此纲者,不为朱氏子孙!

这也是以后大明律法的总纲了,太祖钦定,与民约法四章,不可更改!

律法总纲定下来之后,朱元璋对律法的关注程度,就降低了许多,反正不合适的话,十年后还可以改嘛。

事实上,这才是朱标的主要目的!

在他的引导下,大明的生产力水平肯定会突飞猛进,律法当然要随之不断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