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她又露出这副样子,萧母心中厌烦。
这次姜恬倒是没有像之前那样哭哭啼啼好一阵子,令人看着头痛了。
她哭了一会儿就停住了。
她认认真真对萧母道:“婆婆,我识字,其实是为了大少爷……”
萧母的表情变了。
她问:“什么意思?”
“我听说大少爷喜欢有文化的女子。他平日里结交的都是有学历的人,我什么都不会,没有上过学,那至少得认识几个字,往后——”
说到这里,姜恬的脸竟然有些红了:“往后我要给他写信,哪怕他不回来,但我也想让他知道,我已经是他的妻子了,愿意为他赴汤蹈火,哪怕付出性命。”
萧母平日里是没有认过字的,但是她喜欢听话本子,看戏,认识几个成语。
这个赴汤蹈火用在这里是不是不太对?
大儿媳妇的文化水平比她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