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策在草稿纸上写下:“臣对:臣闻人君代天以理物,常秉天之大权以成无为之治......”
对君一番吹嘘后,便到了臣子。
当然,直接骂臣子也是不行的。
要说,只能说皇帝可以怎么驱使臣子,让他们能更好的为国朝效力。
这些写完后,才轮到辩论的内容。
赵策在纸上,写下“何也”二字,当做转折。
道与法,作为治国的两大工具。
虽与现代有些不同,但其实也不难理解。
道强调顺应天命,顺应自然,无为而治。
自然当然包括其中孕育的人性道德等。
而法,则是当权者手中治国的工具,也就是治理百姓的工具。
这是古代的以法治国。
道方面,能喷的不多。
赵策写下劝陛下无为而治,让百官各司其职之类的话。
正论之后,后面的反论重点,大多数便放到了法上。
以法治国的基础上,他稍稍引进了依法治国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