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策在草稿纸上写下:“臣对:臣闻人君代天以理物,常秉天之大权以成无为之治......”

对君一番吹嘘后,便到了臣子。

当然,直接骂臣子也是不行的。

要说,只能说皇帝可以怎么驱使臣子,让他们能更好的为国朝效力。

这些写完后,才轮到辩论的内容。

赵策在纸上,写下“何也”二字,当做转折。

道与法,作为治国的两大工具。

虽与现代有些不同,但其实也不难理解。

道强调顺应天命,顺应自然,无为而治。

自然当然包括其中孕育的人性道德等。

而法,则是当权者手中治国的工具,也就是治理百姓的工具。

这是古代的以法治国。

道方面,能喷的不多。

赵策写下劝陛下无为而治,让百官各司其职之类的话。

正论之后,后面的反论重点,大多数便放到了法上。

以法治国的基础上,他稍稍引进了依法治国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