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就做,于是他便以天虫之王的名义联系他的粉丝们。
通过共享视角的方式,赌徒看到了一望无际的虫群。
和赌徒共享视角的,正是赌徒的头号粉丝,那个被赌徒取名为德拉克的虫族。
了解了虫群的具体位置以后,赌徒决定亲自去看一看虫群的情况。
一番思考之后,赌徒决定带上飞镖一起。
没有办法,司机不在,赌徒为了快速赶路,也只能拉上飞镖一起了。
不管怎么说,飞镖也是个神明。
赶路速度虽然远不如座驾。
但总比他自己用腿跑来得快。
不过赌徒最终也没能说服飞镖和他一起,反倒是张初对虫群的事情颇有兴趣。
于是张初呕出一团血肉云朵,以‘腾云驾雾’的方式带着赌徒前往了虫群。
血肉云朵化作一道血红色流光,消失在了天际。
赌徒站在云朵之上,脚下软绵绵的触感让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那种感觉,就好像踩在一副猪肺上面一般。
柔软,且有弹性。
一时间,赌徒心中升起了好奇心。
“这玩意儿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