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两人就“告假”一天,跑到城外的山里,体验这新鲜玩意儿去了。

打那以后,俩人出门晃荡的时候,再也不腰挎横刀了,而是腋下挂把手枪,牛哄哄的跟个西部牛仔似的。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们见了,都纷纷打听这“宝贝”的来历,程处默和尉迟宝林得意洋洋,只说是江枫小叔送的,见识了威力之后,一下子,江枫在纨绔子弟中出了名。

一帮家伙都成了程处默和尉迟宝林的跟班,舔着他俩,希望他俩引见自己呢!

还有一个烧包的家伙就是无心。

江枫将剩余的家伙,除了自己留下八支,送礼和防身用,其他的,都交给了李二。

李二拿到这新鲜玩意儿,自然是要好好研究一番。

他立刻带上无心,跑到校场试枪。

“砰!”李二眯着眼,稳稳地打中靶心,龙颜大悦,“这玩意儿,有点意思!”

无心在一旁早就跃跃欲试,拿起一把手枪,对着靶子就是一梭子,“砰砰砰砰砰!”

这家伙臂力奇大,稳如老狗,十发子弹,竟然上靶了七发,真是气死个人。

靶子被打的稀巴烂,无心牛逼哄哄地吹了吹枪口,一脸的意犹未尽:“陛下,这玩意儿比飞刀好用多了!”

李二也来了兴致,两人轮番上阵,玩的不亦乐乎。

一番尝试,两人都喜欢上了手枪,尤其是无心,虽然他的武功高强到了飞花摘叶,皆可伤人的地步,但再怎么厉害的武功,也要消耗力气的。

哪有这沙漠之鹰方便,轻轻扣动扳机,就能发出如此巨大的威力。

“陛下,这宝贝,老奴喜欢!能不能赏赐老奴两支?”无心搓着手,一脸谄媚地问道。

李二哈哈一笑:“准了!朕也觉得这玩意儿不错,比弓箭好用多了。”

于是乎,老家伙一支插在腰里,一支插在靴子里,走路都不嫌累得慌。

美其名曰“双枪老太监”,走路都带风,很好的弥补了他无枪的缺憾!

李二得了这批枪支后,命将作监每把枪的枪柄上都刻了四个字:皇帝御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