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难受吗?”许嘉年在林遇笙旁边坐下,他看着她红肿的脸道:“以后不要化这么浓的妆了,对皮肤不好。”
“我喜欢做博主,可是我不想让大家认出我来,因为我也想过平凡普通的生活,我希望这两种生活能互不影响。”林遇笙笑了笑,“你说我是不是有些贪心?”许嘉年看着林遇笙,微微点头,“小财迷。”
“财迷也没有什么不好啊?”林遇笙从来不否认自己对金钱的喜爱,所以她从大学开始就想着法子赚钱,因为赚钱能让她有安全感。
林遇笙照着镜子,她刚准备去碰自己的脸,许嘉年一把握住了她的手。
“别碰,手上有细菌,等下更严重了。”
“许嘉年,如果我毁容了,你还会喜欢我吗?”其实恋爱中的女生都会有些矫情,有些作,林遇笙看着男人问道。
“没有那么严重,你不会毁容的。”许嘉年冷静理智道。
“啊?”林遇笙有些失落,“可是小说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都不是你这样回答的,他们会说,就算你毁容了,我也会爱你。”
“不合情理。”许嘉年好像任何时候都是非常清冷理智的一个人,“男人也是视觉动物。”
“许嘉年。”林遇笙怒瞪着某人,“这么说,如果我长得丑,或者毁容了,你就要抛弃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了?”
“如果你长得丑,我当初就不会答应你的求婚。”许嘉年看了女孩一眼,然后将抗过敏消炎的药膏涂在女孩红肿的脸颊上。
“肤浅。”虽然许嘉年说的是铁骨铮铮的事实,但是林遇笙听着就是不舒服。
“如果我长得很丑,你当初会选择向我求婚吗?”许嘉年距离林遇笙的脸颊很近,他拿着棉签小心翼翼的帮她涂药膏,他说话的时候,温热的气息洒在她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