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喜阳光,耐旱不耐涝,最主要的是,要灵气充足,干净且每一天的日照,要超过八个时辰。
而且灵药啊,非常的霸道,在它生长的范围内,是不会让别的东西生长的,所以,别看这山丘很高很大,却都是石头的,就连缝隙里,都没有长草。
这就是大日太阳花的威力。
这石头山的组成,也都是一些红褐色的石头,含着一丝火灵气。
所以这大日太阳花,至纯至阳,这样的一朵花,鬼修那一系的人,是不敢靠近的,别说不敢靠近,就是在附近,只要靠近千里之内,他们都会觉得炙热,等到了百里之内,他们就会难受的全身犹如针扎,尤其是鬼修一般都是灵魂体,对于这种至纯至阳的东西,那都是敬而远之。
而白泽爬上去之后,采集之后,用的锁灵玉匣,是一块火灵玉雕琢而成,正好适合盛装这个宝贝。
采集了花朵,没有将大日太阳花连根拔起,保留了根系的完整,这样的话,它就可以自己生长,到时候,又是一束大日太阳花。
“我的花儿啊!”金刚鹦鹉哭唧唧,也不挣扎了,表现的特别人性化,就像是被黄世仁抢走了喜儿的杨白劳。
“你说你一只鹦鹉,留在这里,也没人跟你聊天,你不寂寞吗?”白泽多不用蹲下来,那鹦鹉的头,都跟他站着差不多高了。
云天是见金刚鹦鹉不挣扎了,这才收了剑网,而金刚鹦鹉发现自己养的花儿被收走,心情大为沮丧,连挣扎都不挣扎了。
“出去危险……人人都想抓我……我是金刚鹦鹉不假,可我也同时是五彩金刚鹦鹉,那帮蠢货,总以为老子是凤凰,抓住我就想刺激我觉醒凤凰血脉,麻蛋的老子是五彩金刚鹦鹉,是五彩大金刚鹦鹉啊!不是凤凰!”这家伙躺在地上,都不打滚了。
“传说,凤凰乃是百禽之祖,所有鸟类的身体里,都有凤凰血脉,只是多寡而已,越是长相类似凤凰的,血脉越是靠近凤凰,你这么漂亮的羽毛,也怪不得别人打你的主意,你要是乐意的话,就跟我走吧,我保证,没人敢对你怎么样,好不好?这里就你一个,多孤单。”白泽起了恻隐之心。
毕竟在现代社会待过三十几年,虽然没有养过宠物……其实他很想养宠物,无奈自己工作繁忙,有了宠物就要对宠物负责,你可以有很多个宠物,可是宠物只有你一个主人。
所以白泽对所有的小动物都很有爱心,但是却不敢轻易的去养,因为觉得自己养不好,会让宠物受到伤害。
记得他曾经有一个女同事,超级喜欢小京巴,在动物收容所里领养了一只,好么,因为上班太忙,只有下班的时候才有机会带着小狗狗出门遛弯儿,那只狗狗在家里待着倒是老实,但是吃起东西来没完没了,又因为特别会撒娇,那女同事控制不住……每次都多喂点,给自己买化妆品的钱都用来买进口狗粮了!
结果把狗喂的那叫一个胖啊!
得了狗狗肥胖症,又送去宠物医院,辛苦减肥,那女同事也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宠物跟主人一起减肥……那个痛苦啊。
最后减肥成功了,女同事也不敢再养了,只好将狗狗送去了乡下的祖母那里,幸好,老人家一个人也孤单,有一只懂事又爱撒娇的狗狗陪伴,倒是不错,这算是一举两得。
只是从那以后,女同事都是积攒假期,一个月八天假期,她都是死命加班,不休息,然后连休八天,坐车去乡下看祖母,看狗狗,每次都大包小包,祖母的保健品,狗狗的玩具……
而在这里,白泽最开始没有想过养什么东西,但是在看到这只如此人性化的鹦鹉的时候,他倒是想养这只鹦鹉了。
“你看起来还不错,但是老子事先说好了,老子只跟你签订平等的契约,可不签订主宠契约,我不给人当宠物的!”金刚鹦鹉歪着头,用一只眼睛看着白泽:“你要是答应,咱们这就成伙伴了,要是不答应,我宁愿去死!”
“为什么不签订主宠契约?”白泽好奇了:“据我所知,灵兽都要签订主宠契约的啊?不被驯化的那叫妖兽。”
“我管你叫什么?”金刚鹦鹉一昂头:“不自由,毋宁死!”
“那你就去死吧!”云天直接驾驭飞剑,要砍掉它的鸟头。
谁知道这家伙,竟然闭着眼睛打着哆嗦,还张嘴嗷嗷叫:“杀人啦!杀人啦!”
大概是因为想起自己还不是人,还是一只鸟来着,喊了两句之后,改成了“杀鸟啦!杀鸟啦!”
听起来像是“傻鸟啦”的……
把白泽逗得啊,腰都直不起来了。
王家兄弟俩更是哇哈哈的大笑起来,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鸟儿,还真有意识。
“算了,算了。”白泽伸手,拦下了云天的飞剑:“它既然不愿意,那就算了,我们走吧,已经采了它养的花儿,算是对不起它了。”
白泽掏出来能有一麻袋的松子,这是宗门山上那株万年老松树的松子儿,虽然老松树不算是什么灵植,但是它存在的时间太长了,据说还是第一代创始人在的时候,亲手栽种的,是宗门里的“老资格”了,所产的松子,蕴含着灵气,尤其是味道,炒熟之后,非常好吃。
白泽没有养过鹦鹉这样的鸟类,不知道给它吃的坚果,熟的行么?还是它只能吃生的?
不管了,都给它:“这些松子算是我的赔礼,虽然不值多少,但好歹,给你当个零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