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宁听完,微微蹙眉。
很显然,对于警方的调查方向,表示出了疑惑。
寻衅滋事?
按照弟弟的说法,李瑶和男朋友已经分手。
他追求李瑶,正大光明。
但是按照警方给出的说法,李瑶和男朋友还是恋人。
弟弟介入两人之间感情,主动挑衅,属于寻衅滋事,是主要过错方!
两者说法,完全相反!
事情并不复杂,两男一女之间的感情纠纷。
从两种方向解释都没错。
前者对弟弟有利,不光无过,还有功。
至于后者,就对弟弟很不利了。
寻衅滋事,罪名不大不小。
报出父亲的名号,当然能够轻松解决。
只不过如此一来,这事就会曝光在台面上。
以弟弟的身份,一旦这事传到外面,肯定会被人误解。
说弟弟介入别人恋情,强抢别人的女朋友。
对弟弟来说,影响不大,毕竟弟弟早就名声在外。
可这话一旦传到父亲的耳朵里,别的不说,弟弟跟李瑶之间的事,肯定就没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