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什么情况?”
“一枪一个?太扯淡了吧!”
“这就是魈的实力吗……他真的中弹了吗?!”
剩下的雇佣兵被吓得亡魂皆冒。
眼中闪烁着不可置信的光芒。
魈的枪法竟然能这么准?
要知道,现实里的战场,可不像是游戏。
瞳孔没有准星的!
一般来说,一个弹夹清空,都不一定能打的中人。
更不用说一枪把人打死了。
他们现在身处树林,周围的树木可以说都是掩体,雇佣兵们身上有都穿的有迷彩服,脸上也有油彩。
就算视力再好的人,想要一枪打中脑袋的概率还是很小的。
可洛尘却做到了!
连开四枪,每一枪都正中脑门。
一枪就是一条命!
这还是人吗?
枪神!
“谁让你们轻举妄动的?我不是说了吗,不准多踏出一步!”
约翰都快疯了。
他明明已经提前嘱咐过,为什么这群人就是不听?
洛尘是个什么样的人,没人比他更清楚!
现在敌暗我明的情况下,在没找到洛尘的藏身之处之前,他们就是洛尘的活靶子!
若非洛尘的枪法那么准,约翰又怎么会谨慎成现在这样?
不会真以为自己怕了洛尘吧?
一群猪脑子!
“我最后再重申一遍,不要小瞧魈,他的实力远在你我之上!要是再有不开眼的,我先毙了他!也总比被魈杀了要好!”
约翰的胸膛急促起伏着,脸色被气得通红,他的一番话让一众雇佣兵纷纷羞愧的低下了头。
只有你的对手才最了解你,有时候,比亲妈都了解。
这句话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