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家的事,政委略有耳闻。

但他当时听说的是失火死了人。

当然也有人说,怕不是故意纵火。

何政委觉得不至于吧。

毕竟虎毒不食子嘛。

就算前面的孩子像根草,那也是自己的娃。

喜欢的女人给自己生了孩子自是皆大欢喜。

不喜欢的女人给自己生了孩子,那也是自己的种。

要知道男人对传宗接代这种事素来执着,不能生都要搞出借种的事来,何况能生的呢。

要不是有婚姻法约束,信不信他们能广播种生出一堆孩子来?

无非是看条件够不够而已。

什么条件?

一是能不能找到这么多女人,二则有没有这个经济条件养活这些孩子。

当然二有时候都可以忽略不计,管生不管养的多得是。

当然,条件够了也不能乱搞啊。

婚姻法不允许。

可有些时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架不住人家离婚不离家再婚搞得花呀。

你说他违背婚姻法了吧?

婚姻法也没规定离婚必须离家呀。

反正就是钻漏洞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