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这日大清早,宋腊梅来了。
担心她们仨忙不过来。
一来就挽起袖子做活。
程连看到她,忙汇报铺子情况,收了一些干货杂粮,又卖出去一些。
竹篓竹筐等物也卖了几个。
喜月托沈婆子进的一些货,零零散散卖出去几样。
账是他画的,青成散学帮着记起来,钱都交给喜月收着。
宋腊梅信任他,笑夸两句他做的好。
程连面上满是笑意,但他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
就单记账这事,还得靠别人。
不过青成在教他识字。
没有什么比这事更让他高兴的了。
因为识字了,以后就能当上大掌柜的。
宋腊梅最近也在寻思这事,后悔以前有时间,没多跟着青成学识字。
多学点东西,不一定有好处,但绝对没坏处。
就算当时用不着,说不定以后也能用到。
尤其这读书识字,以前总觉得没用处,学了也是白浪费功夫。
就想着家里有识字的人就成。
何必自己下功夫学?
这真要用到,才知晚了。
虽说这账记不记都行,但记有记的好处,花了多少,用了多少,赚了多少,一眼看过去就明明白白的。
比糊涂着可有利多了。
还是得自己学起来。
铺子的账总不好一直麻烦喜月,还是自己管着方便。
短缺什么补什么货,靠脑子记哪有记纸上方便?
什么进价卖多少,单靠脑子记很容易弄混。
现下铺子货少还能记得住,以后货多起来,上百样哪还记得住?
听她这样说,喜月笑了笑:“大姐越来越有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