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离开山南,将他从燕京带来山南未花光的资金要带走。

财政局长谢逸夫满面愁容找到陆天明,发着牢骚道:“陆书记,哪有这样做事的?带来的资金还要带走,这不是欺侮人吗?”

陆天明随口问了一句,“还剩下多少?”

谢逸夫伸出一个手指头晃了晃道:“差不多一个亿。”

陆天明哦了一声道:“人家要,就给吧。”

谢逸夫为难道:“陆书记,恐怕一时凑不了那么多。”

“怎么了?”陆天明狐疑地问道:“资金被占用了?”

谢逸夫叹口气道:“陆书记,我们山南财政一直不怎么充足。县里上马了高速公路引路工程,又加大了旧城改造的投入。并且,已经将前些年欠下的财政工资都如数发了下去。所以......”

谢逸夫欲言又止。

汪浩在山南时,对他带来的资金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人不得挪用这笔资金。

陆天明也曾要求专款专用。因此,汪浩带来的资金,除了花费在红色纪念广场之外,余下的就基本花在了接待参观团身上。

直到传出他调离山南,谢逸夫才硬着头皮,将这笔钱用在了高速公路引路工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