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荆文公年谱

[宋]詹大和

真宗皇帝天禧五年辛酉

公生于是年。

仁宗皇帝庆历二年壬午

公二十二岁。杨寘牓中甲科,以秘书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时韩魏公作镇。公后有《入瓜步望扬州》诗:“白头追想当时事,幕府青衫最少年。”又,魏公挽词亦有述。

庆历三年癸未四年甲申

在扬州。有《忆昨示诸外弟》等诗。

庆历五年乙酉

有《与徐兵部书》。

庆历六年丙戌

《马汉臣墓志》曰:“庆历六年,汉臣从余入京待进士举。”盖扬州官满,是年方趋京师。寻授明州鄞县宰。

庆历七年丁亥

曾子固作《喜似赠黄御史》曰:“五年时,送别介父于洪州。”又曰:“介父时为县于鄞。”盖庆历七年也。公有“自县出,属民使浚渠川”等语,及《经游记》《鄞女墓志》并诗。

庆历八年戊子

作《县斋诗》:“收功无路去无田,窃食穷城度两年。”又:“到得明年官又满,不知谁见此花开。”

皇佑元年己丑

二月二十八日,刻《善救方》,立之县门外。

皇佑二年庚寅

《别鄞女》诗:“年登三十已衰翁。”公生辛酉,是岁庚寅,三十矣。

皇佑三年辛卯

改殿中丞、通判舒州。是年召试馆职,有状免试,发赴舒州。

皇佑四年壬辰

到舒。有《答平甫》等诗:“只愁地僻经过少,旧学从谁得指南?”

晚封舒国,谢表亦云:“惟兹邦土之名,昔者宦游之壤。”

皇佑五年癸巳

是年,欧阳文忠公奏:“伏见殿中丞王安石,德行文学为众所推,守道安贫,刚而不屈,久更吏事,兼有时材。曾召试馆职,久而不就。乞用此人充补谏官。”公以祖母年高辞之。是年祖母吴氏卒,曾子固志其墓亦载此。

至和元年甲午

免试特除集贤校理。公有状,以私计辞。欧阳公言:“群牧司领内外坊监,判官比他司俸入最优。”乃以公兼群牧司判官。

至和二年乙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