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长相平平的女孩,脸上带着少许雀斑。
黄金一向认为这种长相是优点。
因为过于漂亮的女性在当下从来不是什么好事。
——
“全都是刀伤,但好在伤口都不是很深,所以问题不大。
估摸着,只要注意营养,大概一个月后就能彻底痊愈。
下床的话,两个星期后应该就可以了。”
“谢谢,谢谢医生。”
老头对黄金的称呼变了,从一开始的小老板变成了医生。
这是一种下意识的脱口而出。
——
“她身上的伤口很多,但全都不致命,当然,我不认为是强盗的手下留情。
八成是强盗当时太紧张了,所以攻击才会如此的毫无章法。
说的再直白一点,抢劫你家的是个普通人。
保不其就是你的邻居。
你最近有得罪过什么人吗?”
“没,没有啊,我就一老头,谁都打不过,还不至于蠢到去招惹别人。”
“那应该就是单纯的抢劫事件了。”
“你昨晚什么时候回来的?”
“晚上10点。”
“但兰兰还活着,没有失血过多而死,这说明你回来的比较及时。
所以案发时间应该是九点左右。”
他替兰兰盖上被子,而后起身,去了客厅。
因为按老头所说,兰兰就是倒在客厅的。
黄金来到客厅正中,来到地上的那一摊血迹面前。
他蹲下身子观察,随后像是发现了什么一般,回头望着刚跟过来的老头,道:
“你家除了粮食,还丢过什么其他的吗?”
“木炭,木炭没了,还有柴火,还有一些碗盆。”
“果然是这样。”
“额……什么意思?”
“这里的血脚印不止一个人的,还有其他人。
换言之,来你家抢东西……
不,来你家偷东西的不止一个。
这其中应该有集体犯罪的成分。”
“这……怎么会……”
“具体的等兰兰醒了就知道了,到时候问问她吧,哦对了,你吃早饭了吗?我带了些吃的。”
黄金出门的时候在行医箱里装了些吃的,其实也就是一把面。
老头接过面条,去厨房煮了一小半。
而后二人一边吃早饭,一边聊着这个事件。
聊着聊着,老头便不由得望向黄金放到一旁的狼人头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