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二英不惜暴露都要夺取帛书,可见这份帛书极为重要。
林云星重新将帛书打开,竟然是一份合约——甄应嘉与隐的合约。当初隐出手灭江氏,林云星以为隐是被买凶的江湖杀手组织,可这份合约却告诉她,隐是盐案的直接参与者,私盐的受益人之一。帛书清楚地写明了隐能够从中取三成利,代价是为私盐保驾护航。
林云星心中生出了更多的疑惑,隐只是一个江湖组织,凭什么能够与甄应嘉合作,还分三成那么多?最重要的是这份合约竟有甄应嘉的私印。
甄应嘉行事谨慎,与盐商接触从不亲自出面。相互之间的合作也不会落下任何纸质的东西,以免将来成为罪证。隐竟能够让甄应嘉同意在这份盟约上盖私印,是何等怪异。甄应嘉的私印堂而皇之出现在了上面,隐留下的印鉴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
林云星不曾直接涉入朝廷之事,但朝廷的邸报她每一份都看过。朝中但凡有些身份的官员和勋贵都了解过。她不曾直接入江湖,但在江湖上的消息也算灵通,这个人在江湖上亦是无名之辈。
可以主持隐这样一个强大的组织,幕后之人不该是无名之辈。然这印鉴上的名字,林云星却不曾听说过。
能从甄应嘉手上分三成,与甄应嘉定下这份合约,这个人若没有相匹配的身份,可不合理。能够与甄应嘉谈成这份合约,对方的身份就不能低于甄应嘉太多,除非这个人是某个人的代言人!
那为什么甄应嘉会同意与一个傀儡一起签这份合约?如此,对于甄应嘉而言风险岂非太大了!或者说隐的幕后之人身份比甄应嘉更高,且不止高出一点。
这样就更奇怪了,比甄应嘉身份高,能与他合谋,最可能就是大皇子。但甄家富贵皆系于大皇子,他们甥舅之间没有必要签这份合约,毕竟这份合约不能露于人前,根本不能作为保障,起到任何约束作用。
且若是甄应嘉与大皇子的合约,绝不可能大皇子三,甄应嘉占大头的七成。
拿到了这份帛书,林云星不免又想到了账本。账本记录了每个参与私盐贩卖盐商运盐数量,去向——
是了,盐商是先向甄家交钱,然后取盐贩卖。甄家先拿钱,没必要去管盐商贩盐往何处。总量卡在他们手里,盐商处于下线,根本不能绕过他们拿盐。这本账册若是甄家或隐藏在甄家身边之人记录,应该是记录甄家给每个私盐盐商派了多少量,而不是盐商运盐数目。
“这个证人是隐的人!”林云星忽然道。
“隐?”柳湘莲一愣。
“隐与甄应嘉定下合约,为私盐保驾护航,可以分三成利。他们借着为私盐护航统计盐商贩盐数目,是为了和甄家拆账。”林云星道,“隐的那部分是甄家直接给的,但隐信不过甄家,所以记了这本账册,以方便向甄家抽属于自己的三成。”
“既然是隐的人,人证为何会将账本交给大人?”柳湘莲好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