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娘的,别的游戏里,角色受伤吃个血瓶,就能立即满状态复活,为什么我却要遭这种罪?”张迟不由哀叹道。
“说什么当主角,老子绝对是被那个王八蛋给坑了。”
好在对于生存的渴望,让他嘴里虽然抱怨着,却硬是压下坐着休息一会儿的冲动,再次蹒跚着往林中逃去。
不多时,只见一个男子拿着枪走到张迟刚刚站立的树下,赫然就是赵锐。从狩猎游戏开始,他就只认定了张迟一个目标,但整整一天却没任何动静,没想到终于还是出手了。
他在树干上一抹,看着手上粘的大片血迹,不由得露出一丝冷笑。昨夜丛林里砰砰砰砰,枪声大作,像过年放炮仗一样热闹。他循声而来,没想到在这里意外撞上张迟,立刻毫不犹豫的开枪。
不过,这一枪他是故意打偏的,为的就是能亲手割开张迟的喉咙,一枪结果他,未免太便宜那小子了。没谁比他更清楚张迟现在的痛苦,但张迟这么快就逃到了这里,这份强悍,还是让赵锐很是吃惊。
不过这个意外,反而让他更加兴奋。
年轻时,赵锐沉迷于狩猎,在荒野中曾经无数次追赶着受伤的野猪和黑熊,直到它们精疲力竭的倒下,他才会现身给猎物痛快的一刀。
至今,那些动物临死前又是不甘,又是哀求的可怜眼神,还时常清晰的出现在他的心里。
儿子所受的痛苦,我也要让他十倍,百倍的偿还!
想到这里,复仇的快意,仿佛让赵锐整个身心都回到了年轻时。他抓起枪,循着张迟留下的血迹,轻快的向林中追去。
“妈呀,不行了,再跑下去,老子非死不可。”
张迟一个踉跄,脚下明明是实地,却像踩在棉花堆上,空落落的没有任何实在感,吓得他赶紧扶住边上的树,喘得像拉风箱一样。
到现在仅仅逃了几百米,但张迟却脸白如纸,全身虚汗,简直快要虚脱了,眼前阵阵发黑,腰侧的伤口更重新开始渗血。
他知道随着剧烈运动,伤势的影响正在成倍扩大,凝胶都止不住血了。再这么下去,不等那个袭击者追来,自己就会当场暴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