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被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二级,派出所把案子移交给江北区分局刑警队处理,刑警队马上立案调查,这一切我和我儿子都毫不知情,直到刑警来我家把我儿子带走,我才如梦初醒,赶紧去刑警队了解情况。
“我找到刑警队长安逸田,想请他出面和宁小黛、汪清私下和解,我可以用重金弥补他们受到我儿子伤害,然后请求安逸田把案子撤销掉,但是安逸田说不可能撤案,即使他俩同意接受经济补偿,刑警队也不可能撤案,强『奸』是大罪,没有人能撤案。
“不久,刑警队就把案子交给检察院,请检察院择日公诉。我询问我们公司的顾问律师向来真,我儿子会如何判决多少?他说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我大吃一惊,就是说我儿子最少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徒刑,这是绝对是一件让我无法接受事,我儿子从小娇生惯养,从来没有吃过苦,『性』格又倔强,在监狱肯定会受人欺负,最可怕的还是落下强『奸』的污名,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他又是我的独生子,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向来真建议我去找检察长唐明诗,让他把案子退回刑警队重新侦查,然后和宁小黛、汪清达成和解协议,让宁小黛和汪清撤诉,还要安抚好分局的领导和刑警队长,当时我们江南食府生意兴隆,我一年的分红达两百万,如果能用钱摆平此事,我拿点钱出来消灾是没有问题的。
“我通过朋友约请唐明诗出来吃饭,他欣然赴约,在酒店里,我把情况向他说明,他直接开口要我给他290万元,他会把案子退给刑警队重新侦查,因为宁小黛有酒后『乱』『性』或者自愿投怀送抱的嫌疑。
“我一听吓了一跳,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没有想到仅仅撤案这一项就要花290万元!他似乎看出我的心思,对我说:290万元不是他一个所得,还要打点分局的领导,还有经办民警等各方面的人。
“我思前想后,决定给他汇去290万元,因为我的账户上有780万元的存款,我忍痛割爱,把钱汇到唐明诗指定的账户上,唐明诗收到钱之后不久,果然把案子退回给刑警队补充侦查,并说宁小黛有自愿和我儿子发生关系的嫌疑。
“我找到宁小黛和汪清,让他俩说个价,我可以补偿他俩,他俩同意和解,只要给他们100万元就行,最后我和他俩讨价还价,赔偿给他们70万元,并把钱汇入宁小黛的账户,我当时非常窝火,但是又没处发泄,只能怪自己从小太宠儿子,所以我有重大责任。
“但是,事情并没有往我们设想的方向发展,不知哪个人把件事情向《长江晚报》爆料,把这件案子的过程描写得很详细,在市民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有的骂我儿子是畜生,更多骂宁小黛和汪清靠勾引富二代挣钱。
“这下宁小黛和汪清不干了,把70万元退还给我,催促刑警队把案子递交给检察院,早日向法院公诉,还他们一个清白。宁小黛和汪清的父母都国家干部,他们也丢不起这个脸,给刑警队和检察院很大的压力,无奈之下,唐明诗同意于2012年6月1日公诉我儿子。
“我们只好请向来真当我儿子的辩护人,说宁小黛是自愿和我儿子发生关系的,并且有多个朋友作证:当时宁小黛和我儿子是手拉手走进厕所的。但是宁小黛一口咬定她是被胁迫的,最终法官判决我儿子犯强『奸』罪四年,伤害罪一年,加在一起共五年。
“我儿子被关进监狱之后,我尝试着想让唐明诗退还给我一点钱,但是他不同意,他说已经把大部分的钱用于打通各个环节了,没有办法退还,我只能哑巴吃黄连,把苦水往肚子里咽,于是,我放弃向唐明诗追讨那290万元,我们是生意人,将来的日子还长,不能得罪唐明诗,因为公检法司都是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