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红甲无言以对了。
“我们卖酒赚了那么多,仓库都堆满了吧,存着干什么?养白尾鼠?”
“……”红甲脑仁不够用。
直接就跑了。
他要把这件事告诉族长,要真如秦丰所说,那烈焰部落就得快点行动了。
烈焰部落现在实力达到了中型部落的水平,但人口还是小型部落的人口数量。
那哪行啊。
“……我去!”说好的逛街呢。
秦丰翻了翻白眼,果然,万事还是要靠自己,逛街,自己一个人也可以。
街上挺热闹,熙熙攘攘的。
不过秦丰就像是自带抗拒光环一样,四周凡是看到他的人,纷纷都朝着旁边后退着身子。
常在部落混的人,看见这一身长老袍,就知道不能惹。
常年往来部落之间闯荡的人,一番眼力劲也是有的,秦丰的眼神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惹不起躲得起,再说了又不是掉块肉,不就是让了两步,免去了可能出现的冲突危机,何乐而不为呢。
外谷的街市,比之内谷要更加繁华。
秦丰饶有兴趣的看着周围的场景,很多人就这样随意的铺了块兽皮,将自己带来的东西放在上面。
灵药、巫器、矿石、铸材、甚至各种生活器皿,应有尽有。
还有人在交易奴隶,他站在一旁看了许久,奴隶中女人和孩子最多,青壮略微少些。
至于年老的却是没有,没有哪一个部落会要老头子,那不是买奴隶,是花钱打水漂。
这些奴隶精神头倒是没那么坏。
巫族团结,但是部落之间也是有战争的,而打输了的人,也服输。
他们甘愿当奴隶,而买回他们的人,也不会虐待他们。
甚至后面还有一整套奴隶晋升为部落之民的政策,只要踏实肯干,早晚能摆脱奴隶的身份。
这套不像是奴隶制度的制度,其实是巫族智者发明出来,帮助部落之间融合所用。
莽荒巫族是一家,不是一句空口号。
这一点,人族恐怕是办不到。
不是制度人族办不到,而是人族在践行制度的时候,往往不会那么平和。
这里面巫族淳朴,而人族五毒俱全。
有些东西,巫族随手就可以送人,就因为兄弟需要,很平常的事情。
在人族,这样做的都是大善人,需要大夸特夸,而且还会传颂万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