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过了两个月,丛夏的收容小脚女子的事情已经成了规模,还有秦招娣和黄玉娘帮忙管理和洗脑,这些小脚女子在放脚和学习文字的同时,也开始尝试学习其他的一技之长——或是刺绣,或是缝纫,或是点心制作,或是学习英文,或是学习照顾和教育幼儿,或是会计,或是中草药辨识等……
总之,丛夏手里有钱,便也肯在这些来投奔她的人身上花钱,并且不急于立刻从这些女子身上赚钱。这也就让这些愿意放脚的女子,在灯红酒绿、笑贫不笑娼的芦花市,竟也奇异的生存了下来。
而丛夏的生意,也都渐渐上了正轨。
毕竟粮店的粮食,大都是温家或原身的嫁妆田里收上来的,这些没甚好说;绸缎的进货渠道原本也在;至于纺织工厂,现在也扩大了小一倍,在芦花市里又招聘了一批女工,也算是为了芦花市的就业和女性地位的提升做出了一份贡献。
但仅仅是这样,还是不够。
原身的愿望,是希望何叔光的名声上,永远有一个污点,那个污点就是他抛弃发妻。
而何叔光现在看起来狼狈了些,毕竟何家的产业变少了,何家人心也不齐了,就连何叔光自己,也不再是芦花市里众多新女性想要嫁的对象了。
但是,何叔光自己的能力还在,他还在写激励人心的文章,还在用文字试图骂醒那些沉睡着的麻木的花国人,同时,每天晚上,熬夜半宿,只为了在驱赶外夷上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如今这些,尤其是后者,外人看不到,便不觉得何叔光如何。但等到时局安定,就会有很多人开始崇拜何叔光,就像是真正的历史那样。
原身温巧娘不介意如此,但是,她介意后人只知道何叔光的优秀、无私和奉献,却不知道何叔光自私自利的一面。
丛夏想要完成原身的心愿,却不能阻止何叔光为了国家发光发热,那么,丛夏就只能让原身的名字,同样印刻在历史之上。
谁也忘不了她,那么,谁也就不会忘记何叔光曾经做过的恶心事。
为了这样的目标,丛夏现在做的这些,暂且还不够。
然而民国乱世,该怎样将自己的名字印刻在历史之上?
丛夏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了办法——
首先,她现在毕竟还算有钱,不如在知名城市建造图书馆,名字就叫做“温巧娘免费图书馆”,藏书丰富,日夜24小时,供给学子读书,不分男女,不分老幼,不分贫贱。甚至在这个图书馆的一侧,会开辟一个“温巧娘扫盲班”,每天晚上7点到9点,都会有老师进行“扫盲”,教导愿意认字的人最基本的几百个字。
其次,就是在芦花市开办“温巧娘孤儿院”,收容此时的孤儿,并教导他们学习,照顾他们衣食,等待他们长大成才。
同时,开办“温巧娘学校”,女孩子免费入学,学习小学中学知识,男孩需要交学费入学,但如果这个男孩家里肯把他的适龄的亲姐姐妹妹带到学校入学,那么姐姐妹妹免费,男孩也免费入学,并且可在单独的男生班里上课。
最后,则是在以原身擅长的刺绣扬名的同时,创立一个国货品牌,以“温巧娘”命名或作为头像。
想想后世的“老干妈”,就知道创办人做头像,是完全可行的了。更何况原身还是这么一副倾国倾城的容貌。
只是,创立什么品牌呢?
丛夏想了很久,终于有了主意——化妆品。
国货化妆品什么的,想来有了这个,将来她就不必出国了。
系统:“……”
系统:“……”
但是,宿主小仙女,你啥时候研究过化妆品技术?
丛夏:“……”
丛夏当然没有研究过这个,但是,她做过医生和药物研究者,并且还颇有成就。
且,丛夏曾经的著名成就之一,就是将万能生发膏研究出来了。这是丛夏在研究另一项药物时,不小心研究出来的。==
丛夏:“没关系,只要有万能生发膏在,我的化妆品,一定能卖得出去。”
但是,生发膏上面,她还是不要印温巧娘的头像了咳咳
系统:“……”你们宿主真他喵的会玩啊本系统自叹不如!
而且,系统觉得,以国内外人民的秃头现实,宿主小仙女这款产品完全可以卖到国外去!
好巧,丛夏也是这样想的。
但就算她已经打算好了,前期先推行生发膏的免费试用,等试用到一定范围,名声打出去了,生发膏……也不卖。
温巧娘品牌下只卖化妆品,化妆品随着价格高低附赠大小不一的生发膏。
丛夏坚信,只要这样,温巧娘的品牌下的化妆品,一定能畅销国内外!
系统:“!!!”
呵呵,你们小仙女都木有良心的么?秃头已经很惨了,还要被这么坑?
丛夏当然没想着坑人。
她琢磨了一段时间,将剧情和原身记忆翻了好几遍,才翻出了一个未来发展的不错的国货化妆品品牌。而那个品牌的真正创始人,却不是那家国货的老板或利益相关人。那个创始人,在将东西拿去给他的生意头脑很好的哥哥看之后,就消失了。
丛夏觉得,行了行了,她不用坑人了。
那个国货化妆品虽然发展的只能说是不错,但如果真正的制造者一直活着呢?将来是不是真的能驰名海外?
当然不管这国货化妆品做不做得到,丛夏表示,万能生发膏绝对可以扬名国内外,还可以带着这个化妆品飞
丛夏有了决断,也不觉得在民国做个商人有多么凄惨了。
她还是可以苟一苟,争取将来不出国的。
只是,在丛夏有了决断并付诸行动前,何家的请帖送过来了。
何家的三少爷何叔光,要娶新妻子了。
是一位符合何叔光眼光的——学习过新文化,读过书,略有文采,敢爱敢追求的新时代女性,曾家的小小姐,曾晓晓。
丛夏对此的第一个看法便是,哦,这个可以去。
第二个看法是,要穿的很漂亮,艳压群芳。
最后的看法才是,那个给曾晓晓带去好运的四叶草,该收回来了。
丛夏:虽然我神马都不记得了,但是,我的小弟,怎么能背叛我?必须抓回来狠狠教训!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么么哒顺便为可怜的四叶草默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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