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哈!”
丛夏正窝在沙发里,看着电视屏幕里的小僵尸,笑得前仰后合。
嗯,顺便的,还露出了光洁圆润的小肩膀。
以及小肩膀上的玫瑰花的刺青。
丛夏兀自笑得开心,完全没注意这些。一旁的端着红酒的俊美青年,则是眸光一黯。
人生短短几十年,他该求婚了。
求婚了,才能顺理成章的滚床单呀。
也让他的夏夏认真戳一戳他的腹肌,真的很行很行的!
……
丛夏24岁生日这一天,在飞到高空的热气球上,接受了谢微明的求婚。
丛夏26岁生日当天,和谢微明举行了婚礼,二人回到国内,丛夏如同当年所言,做了一辈子的医生,救死扶伤,谢微明则是成为了商界大佬,带领着他的公司,在网络游戏方面走到了世界的前列。
夫妻二人一生甜蜜,如同新婚。
或许是丛夏这具身体在当初受伤太重,到底影响了寿元,在她70岁这一年,在家里的床上,寿终正寝,倏然离世。
许多人都在感念丛大夫一生的奉献,可惜丛大夫没能长命百岁。
同样年迈却精神矍铄的谢微明,一下子仿佛苍老了十岁。
谢微明恍惚了一个月,才终于打起了精神,竟重新投入到电脑游戏的制作之中,在临终之前,终于创造出了一款最初版的全息游戏。
在这个全息游戏里,有一个红衣女boss,强大,自信,从容,且无人能敌。
谢微明看着红衣boss的形象,想到相伴数十年的妻子,含笑离世。
……
……
丛夏也没料到,自己会这么早就走了。还是突然离世。
她很不放心谢微明。谢微明和她这些年的感情非常好,每天的玫瑰花,每天的甜蜜,还有偶尔的情|趣,让丛夏一日比一日离不开谢微明。同样的,谢微明也离不开她。
丛夏忧虑的看着谢微明颓废了一个月,然后重新打起精神,投身游戏制作,并专门找了两个助理盯着他自己的一日三餐和作息,保证身体健康,这才放下心来,和系统离开了这方世界。
——好像,并不是离开了谁,另一个人就不能活了。
她走了,谢微明还活着;谢微明在她的世界离开了,她好像也可以继续活下去。
将来,可能还可以再找个人,再谈个恋爱……
爱情,好像真的不是非谁不可。
再见了呀,哥哥。
或者,再也不见。
“叮!系统携带宿主到达酆都!”
系统平板的声音传来,丛夏恍惚的发现,自己好像回到了在全息世界时的模样,黑发如瀑,只佩戴一根碧玉簪,一袭红衣,一把长刀,如此便可走遍全息世界。
系统:“宿主的形象,是根据宿主内心深处对自己的认知而形成。请宿主……”
系统的声音戛然而止。
丛夏有些奇怪,忽然转过身去,微微仰头,便瞧见一株巨大的梧桐树上,正有一黑衣绝色|女子,懒洋洋的坐在树枝上,手中还把玩着三颗雪白的犹如成人拳头大小的蛋,将之轮流抛出、接住,仿佛是在玩杂耍一般。
那黑衣女子似是瞧见了丛夏打量的目光,便也打量了丛夏一下,便微微一笑:“啧,娇娇,你长大了。”
丛夏:“……”娇娇是谁?酆都的打招呼方式吗?
于是她没有说话,只继续好奇的打量着那名黑衣女子。
黑衣女子却也没恼,只将那三颗蛋随手往上空一抛,就有一只巨大的金色大鸟不知从何处飞来,一张嘴,将那三颗蛋全都“吞”了下去。黑衣女子则是一息之间,如同鬼魅一般,蓦地出现在丛夏面前。
丛夏微微睁大了眼睛看着她,眼睛里却无半分惊慌。
黑衣女子却微微凝眉,奇怪道:“竟然什么都不记得了啊,这就难怪了。不过,就算你什么都不记得了,该是你的东西,你也该都抢回来。”
说罢,左手往虚空之中一抓,就将一只白色的小刺猬抓在了手中,往小刺猬的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小刺猬又倏然消失。
黑衣女子又瞧了丛夏一眼,许是觉得和一个没有记忆的“故人”没甚可说的,转身欲走。
丛夏这才开口:“阁下,可知我是谁?可否告知我?”
黑衣女子头也不曾回,双足离地,越飘越远,声音幽幽传来:“你是娇娇呀。”
某个世界的创世之神的女儿,被创世之神,赐予好运。
这世上,唯有你,是吾钟爱,当有好运。
只是,可惜了啊。就算是创世之神的女儿,天道的孩子,也逃不过人心算计。
黑衣女子摇着头飘然离开,衣摆随风浮动,仿佛有金色光芒划过——没办法,家里三颗蛋,可还得孵,也是辛苦,辛苦啊。
丛夏:“……”所以,娇娇究竟是谁?
丛夏最终也没弄明白这“娇娇”究竟是谁,和她有甚关系。只是来了酆都,便想要在这酆都里四处转转,想着置一处宅子,以后接任务接的烦了,也可以在这里休息休息。
奈何丛夏还没想好要去哪里逛逛,顺便看看这里的鬼怕不怕她,就听系统忽然道:“宿主,紧急任务,接不接?功德翻倍,奖励翻倍,另外还有一个芥子空间,宿主任务做的好了,就可以得到。对了,宿主小仙女,这里还有宿主要找的东西。接这个任务,不亏的呦”
丛夏仍觉得有哪里奇怪。但是,这个紧急任务的奖励听起来还是不错的。尤其是芥子空间这样的神奇之物,不要白不要!
于是道:“接!”
系统:“任务启动中,即将到达任务世界,10,9,8……”
“吾国即是吾家,吾家中军阀割据,混乱不堪,吾家门外列强虎视眈眈,闻风便欲啃食一口饱腹。战争,,黑暗,不公,可,此乃吾国,亦是吾家,为了吾家之未来,光明灿烂,吾愿一生奉献于革命事业,一生用笔,唤醒百姓之傲骨,与列强相抗衡……吾愿牺牲至此,只求黎明早日来临,为此,吾之富贵,可弃;吾之头颅,可舍;独独吾之爱情,决不可赋予一缠足无知蠢妇!
今,特特公布放妻书,与温氏巧娘,就此离婚!四万万同胞,可与吾为证!……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注】”
丛夏穿过来的时候,正站立着,且是抱着一个孩子、踩着一双三寸金莲站立着。
然后,听着一个身穿中山装的男人,站在厅堂之中,对着他的家人们将报纸上的“放妻书”念了个完完整整,末了用一种极其坚定的声音说道:
“爹、娘,大哥、二哥、大姐、小妹,大嫂、二嫂,我真的已经想的清清楚楚。我这一生,将奉献于革命事业,为吾辈之崛起而奋斗!为此,我当真什么都可以舍弃,唯独爱情不行!而且,这放妻书我都发到报纸上了,所有人都看到了,这婚,你们让我离我要离,你们不让我离,我也要离!”
铿锵有力。
青年一眼都没有看他的妻子,那个给他生育了三个孩子的妻子温巧娘。
而丛夏,现在就穿成了温巧娘,身边站着两个瑟瑟发抖的小男孩,怀里抱着一个大约不到一周岁的小女孩,可怜可悲,却又因眼前这个青年,在年老之后的一篇感激温巧娘替他孝顺父母、为父母送终、给他养育了三个有能为的儿女的文章,被世人认定为这位民国文豪一生挚爱之人。
可是,何曾有爱?
爱在何处?
这个原身,好像,压根就不是谁的心尖宠啊。非但不是,还有点惨。
作者有话要说:丛夏:系统你粗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注】:放妻书,敦煌莫高窟出土的一批文献中的记载,据推断应当是唐及五代的。完整版大家可以度娘看看哈
下个故事:民国文豪的弃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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