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六章 编户凑丁

凤舞隋末 隔壁老黄哥 1154 字 9个月前

那么,什么是“编户凑丁”呢?

首先“编户”这个词的意思,想来大家都能够理解,也就是将百姓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的意思,这黎阳城下由四方聚拢而来的百姓肯定是要按照原先的籍贯、出生地、家族、村社来进行登记,以户为单位造册记录。

然后,“凑丁”便是指一些人口较少或者老(老人)黄(儿童)较多而壮丁较少的民户,通过硬性的指派和分配将无家室的独身壮丁或壮口(也就是单身妇女)凑成一户。

按照早前制定“公田法”就设计好的法规规定,每一个想要承租公田的农户,必要保证家中有两个以上的壮劳力(丁)和两个辅助性劳动力(口)。

简而言之,就是一家必须至少得有四个可以劳动的成年人:可以是公公婆婆带上儿子儿媳、也可以是外公外婆带上女儿女婿、或者是夫妻俩带上一对儿子,再不济也得是一对夫妻带上一双儿女。

而达不到这个最低要求,肯定是不给租赁公田的,因为“公田法”的最低起租标准就是以“一百二十亩”(约八万平方米)为一个单位,没有四个乃至以上的壮劳力肯定种不了这么多的土地。

当然了,有人会问一百二十亩的土地是不是有点多了,其实一点都不多哦!

须得知道北魏实行的均田制,规定以一夫一妇作为交纳租调的单位,每个男丁授田一百亩。而这一百亩里,被称为永业田的仅有二十亩,另外八十亩称为口分田,并在这基础上实施“租庸调法”。

而永业田均用于种桑、榆、枣树,永业田有余可出卖,不足可买入,而口分田只许种植谷物,身死要交还。

在隋朝建立后,开皇二年新令规定:一夫一妇为一床,授田还是一百亩,但需交纳租粟三石,调绢一匹或布一端、绵三两或麻三斤;单丁和奴婢、部曲、客女依半床交纳;丁男每年服役一个月。

当然这里要多一句,如果单从字面上来看,隋朝的农业税赋其实真的不高,但问题是杨广同学之所以能把偌大一个王朝给玩崩了,还真不是因为税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