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他扯下黑手套,在棕榈叶间跳跃的明媚光斑里,活动了一下长长的手指,“如果不是莉莉赐予我血族身躯,那段日子我必死无疑。”
他的神色过于平淡,语气也毫无起伏,一时间,我听不出这是嘲讽还是感激,只能干笑一下。
黑拳不比正规拳赛,没有规矩,没有限制,能活下来就是赢家。血族自愈能力极强,只要不被巫银匕首刺穿心脏,无论如何都能活下来……但是,无论是血族还猎魔人,都有痛觉。自愈能力极强,并不代表无敌。他打.黑拳的那段日子,一定付出了非常惨烈的代价。
三十年的时间,对于普通人而言,是大半辈子;对于血族而言,就像白驹过隙那么短暂。他却用这么短的时间,从寂寂无闻的少年,成为了赫帝斯那样的人物。
没办法对这样的人说出同情的话语。我想了想,问道:“他们知道你是血族,还让你参赛?这不是让其他拳手去送死吗?”
“因为这是噱头。”
……也是,再贫穷的血族,都不会沦落到打.黑拳的境地。观看黑拳的人,要么是为了追寻刺激,要么是想赌拳翻身。如果这时,有一个罕见且注定会赢的血族登场,绝对会引发争议,吸引大量看热闹的新旧观众。
他还在马戏团的时候,就被那些猎奇、嘲讽、不怀好意的目光包围,没想到成为血族,畸形被治愈后,仍然被那些目光包围。实在有些讽刺。
海港与岛屿向来鱼龙混杂,这座岛屿的常驻民是渔民与海盗,以及想要在这座岛上寻求机遇的各色人种。因为黑拳比赛晚上才开始,我抱着现摘的椰子果,坐在银色沙滩上,和g聊了许久。
他的过去渐渐在我眼前展开:他之所以会来到这里,是为了躲避马戏团的搜查。一个老乞丐告诉他,一个船长特别好,愿意无偿载他们去其他国家,而且,对他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必须待在一个船舱里,不能发出声音影响其他船舱的乘客。
他答应了。上船时才发现,不到二十平米的一个空间,居然挤了一百多个人。空气又闷又热又湿又臭,他被闷死了无数次,然后又因为强大的自愈能力活过来。两个月后,船靠岸,舱内只剩下十几个人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