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曲一朝入了地府,若无功德金光护体,随时都会消散于天地之间,阎君感她慈悲之义,亲自施法恢复旧貌,脱去了轮回之苦,做了地府公职人员,专事熬制迷魂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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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刚在地府任职的时候,魂魄残损,行事颠倒,熬汤的配方还是阎君身边鬼使提供,成品的口感也是让入地府的新鬼一言难尽,时常喝的哇哇大吐。
孟曲彼时浑浑噩噩重复着机械劳作,是行走于忘川河边的一抹幽魂,忘却生前身后事,不知来路亦不知去处,却时常有点点金光追随着她,连阎君亦感叹她的福报,又怕她糊里糊涂一头扎进忘川河里,特遣了两名小鬼随侍照顾。
后来随着南阳郡娘娘庙的香火日益旺盛,无数凡间百姓的虔心祝告,《杂病论》的广泛传播,她这痴傻的毛病总算被功德金光给治好了,但神魂受损并非肉身皮囊,还有再生之功,故而千年前之事忘的一干二净。
一场妖火,烧去了阎君装饰之功,倒让孟曲露出了魂魄本来面貌,连她自己都不知个中情由,更遑论当时年幼的朱霄。
还阳珠乃天界神物,持珠者朱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原来不过是想着替孟曲温养魂魄,生出头发换了焦黑的皮肤,却不知歪打正着,令她的神魂也得到了滋养,连千年前的记忆也在逐步恢复。
孟曲一句“红红”叫出口,窥着朱霄的神色,差点笑破了肚皮。
“红红?”
朱霄俊脸微红,隔着千年时光再次听到幼时昵称,欣喜与尴尬并存。
欣喜于孟曲记忆的逐渐恢复,尴尬是因为……这昵称与他的性别太不搭了。
想当初他虽然不会说话,可也是认真抗议过的。
“不许叫这个名字!”朱霄板起面孔,试图用自己的威严吓退胡闹的孟曲,殊不知孟曲跟地府的小鬼们打交道太多,那些促狭鬼儿最喜欢捉弄人,孟婆婆也没少跟那些小鬼头们斗智斗勇,最知道这种“看起来很凶”只是一种海市蜃楼的虚幻景象,一根手指头就能戳破虚象。
孟曲回想脑子里浮起的肩头那只兢兢业业拔自己毛打扮她的小红鸟,亲近之心油然而生,踮起脚尖在他的俊脸上捏了一把,笑意盎然:“红红,原来你已经长这么大了啊?”
朱霄狼狈的抓住了她焦黑的手指头,紧握着她作妖的手不许乱动,顺势揽着她的肩膀,半哄半劝:“曲曲,别叫这个名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