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不见,这不是小别,我和梁凤书都是久别重逢的感觉,这甚至是意料之外的重逢。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江湖凶险,还能回到家里,实属万幸,甚至说是侥幸,所以她看见我的第一眼便是泪水奔涌而出。
所有的思恋,化作一场暴风骤雨般的缠绵,没有什么比这实际行动更能表达,这我这两年对梁凤书的思恋。
梁凤书检查我的每一寸肌肤,看着我两手心的刀疤,又是泪水涟涟。
她的泪水也不仅仅是因为我的伤,我知道,她开始害怕了。强大的敌人还在,而我们的靠山已经埋入黄土。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会有些狂妄的,我以为,就算林迪薇去世,我遵纪守法,谁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可不到一个月,就有人让我知道了没有靠山是没资格享受富裕日子的。
除小语还活着的事梁凤书不知道,其它事情她全知道,我们又像从前一样,相依在窗前的沙发里,她开始为我分析可能出现的恶果。
拒绝老昆,就是拒绝洪培忠,以洪培忠的权位,曹舵、肖志程在他面前都属于小虾米,但曹舵、肖志程乐意为洪培忠效‘犬马之劳’,因为那是他们平步青云的捷径。
人心真是世间最变幻莫测的,曹舵、肖志程都曾与我称兄道弟、出生入死,只因为我拒绝了洪培忠,我和他们之间马上就有了不可逾越的界线。我理解他们,可太决绝,我和梁凤书都清楚,阿华他们三人被抓,只是有人给我们最轻微的提醒,如果我们固执己见,随之而来的将是灾祸连连。
摆在眼前只两条路,要么给洪培忠做鹰犬,要么放弃在这城市所拥有的一切,我们都还年轻,怎么甘心放弃七年奋斗所得。还有一层恐惧,担心梁凤书家里受到我们连累。
很多人可能觉得我的清高很是莫名其妙,试想,洪培忠这样的大树,是无数人梦寐以求都想依靠的,而我装什么十三呢?要不就是真有病。也只有我身边最亲近的几个人理解我的选择,因为他们知道,我靠上齐家这几年,至少十次以上从鬼门关爬回来,因为说不清楚的阴差阳错,所以我还活着,要是其中一次运气不够好,我都早已做了这异乡的孤魂野鬼。
没拥有过的人,千方百计想拥有,一旦拥有,可能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