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武侯的话,张毅轻轻点头。
这狼皮虽然没有后世的那些加工,但在这个时代,鞣制皮子的手艺,早就已
经成了许多人必备的生活技能。
而狼皮温暖耐寒,而且根根毛发如钢针,冬日之时披上,会为人增添一种别样气质,而且还会保暖御寒,因此在这个时代,许多达官贵人对狼皮情有独钟。
而这一批灰狼,体型硕大,目测估计足有两米多长,这在后世都是少见的雪狼,其产出的毛皮更是宽厚温暖,这是适合高原居住之人穿戴。
因此栀夏有人收购狼皮,就不是什么大新闻了。
不过张毅好奇的,却并非是有人收购狼皮,而是他看见这些野狼身上,多半没有刀劈斧砍的痕迹,只是狼口处有鲜血溢出,给人一种是武艺高强之辈,光凭一双拳头将野狼打死,当然,虽然这个时代有武力超群之人,但如果有这份能力的人,必然早就已经位居高位,或者是纵横江湖,活跃于绿林之中。
又怎会当一个区区县令的捕快?而且还是不入流的武侯。
所以张毅深深的看了这几人一眼,随后他从腰间掏出个布袋,从里面捡出了几块银裸子扔过来。
几名武侯原本都打算登上马车离去,就见天空中荧光闪闪,吧嗒一声砸在了脚面上。
之前的红衣武侯一愣,低头将东西捡起来,赫然瞪圆了眼睛。
“这是银子?小子,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武侯霍然抬头瞪着张毅问道。
张毅稍稍摆摆手。“我只是看几位武侯,每日奔波于白云山与长安之间,并且除狼患安平民,颇为敬佩罢了,所以这些钱是给几位回到长安城后沽酒吃肉所用,或许几位不知,某家名为张毅,如今正在流民大营之中治理流民,每日死伤在狼口之中的平民数以百计,每每想到此处,我便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几位壮士却不顾生命危险猎杀野狼,这是值得我张毅刮目相看的!”